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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拍高卖,次次都能获利?字画竞拍背后的传销陷阱

2023-12-04 08:49󰄲0 󰋇 2169 次

  拍卖字画也能赚钱?

  通过网络平台低拍高卖

  次次都能获利

  真的有这样的好事?

  “他们介绍有正规的拍卖证、营业执照,仓库里面也还放了好多画,听着感觉还不错。”一个偶然的机会,谢女士朋友向她介绍了一个项目:通过在某网络平台拍卖字画来投资赚钱。

  最初,就像该平台承诺的一样,谢女士每次都能以更高的价格,将之前拍来的字画卖出去,轻松赚取差价。

  可好景不长,一个多月后,她发现自己买回来的字画,成为躺在网络虚拟账户里的一串符号。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成为了困住自己的陷阱。

  拍卖“诱饵”,非法牟利

  2022年2月开始,张某娟伙同张某涛、宣某东等人注册成立南京某网络科技公司,并搭建网络平台。以高价推销平台内廉价书画、提供虚假书画代卖等经营活动为名,层层发展会员。

  事实上,他们的字画都是以300元到500元不等的价格,从书画爱好者手中收来的,而参与竞拍的“玩家”们绝大多数根本没有拿到过字画。

  参与者通过扫描会员邀请码成为平台会员,以购买平台书画的方式获得准入资格,再以各类奖金和卖画收益引诱会员发展“下线”。

  在该平台每幅字画竞拍起始价是2000元,经过会员不停地拉新会员进入,每天3%的加价竞拍,到最后一个竞拍者手中时,一幅字画价格最高可达8000元。

  2022年7月下旬,多人因平台购买的“字画”无人接手遭受损失而到公安机关报案。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公安机关调查后发现,该公司采用传销模式,涉嫌以买卖虚拟字画为手段,以赚取高额交易差价和承诺回购为诱饵,非法谋取利益。

  短短6个月时间里,流入张某娟等3人的账户钱款达4600余万元。随后,公安机关对公司的3名合伙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由于案情较为复杂,涉及人数众多,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应邀第一时间开展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经对该案的认真研究分析,承办检察官从案件定性、取证方向等方面向公安机关提出侦查建议。

  承办检察官认为,该起案件虽说是通过在网络平台借助字画买卖的方式,但实质是一种传销,要求“会员”不断地发展下线,字画也并没有真实的交易,参与者在网络上投资字画也只是为了高额收益,通过不断地发展下线来拿取下线的收益,以及自己买卖字画的收益,来最终获取利益。

  提起公诉,依法追究

  2022年11月,该案被移送至江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国法律规定,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120人以上的,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将被判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承办检察官根据网络注册人员的积分变化,以及到公安部门填写登记表的人数,最终确认了参与该平台字画拍卖的人员人数远超120人。

  同时检察官通过该公司会计制作的分红表,和对公账户向其他股东的转账记录作为认定犯罪人员非法获利的依据,确认了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利金额。

  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被告人张某娟、张某涛、宣某东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年4月,江宁区检察院对张某娟、张某涛、宣某东三人以组织、领导传销罪向江宁区法院提起公诉。

  2023年11月,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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