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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的"跨区经营"与"网络运作

  • 作者:翼心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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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05-30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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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的跨区经营是目前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很多人都不明白究竟什么是跨区经营,跨区经营是否真的违背了直销原则,其实这个问题本身不是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来看的确存在跨区经营问题,但是详细剖解会发现这是一个不存在的问题。
 
 
     是否跨区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在直销许可证的申请以及报备的程序中的确存在着产品报备和经营地区报备的制度,但是实际并非是针对直销业务的区域限制行为,直销本身就是一个无固定地点的销售方式,也就是说从业人员可以将产品销往任何地区,也许从业人员所属A地区,但是通过客户的转介绍或是自己的努力将客户群体扩展到了B地区,那么是否说明已经跨区经营了呢?如果仅限于本地区操作是不是就限制了从业人员的业务开展呢?
 
 

    如何界定跨区行为
 
    这是一个很矛盾的问题,跨区行为的界定是决定最终认定是否跨区的行为,区域限制是指从业人员的本人还是指客户群体?是指长期居住地还是指户口所在地?只指业务发生地还是最终客户接受服务地?譬如:从业人员户口所在地是A地区,而长期居住地是B地区,而加入直销企业是C地区,该企业的业务范围是C地区,而该从业人员起初所拓展的客户是C地区,后来由于该客户转移居住地到达D地区,这样的业务是否属于跨区经营?该从业人员是否应该立即停止对该客户的服务?该客户继续需要产品和服务时该直销企业是否应该对客户继续服务?由谁来服务?业绩如何计算?等等类似的问题存在诸多。
 
   

   所谓的报备区域
 
    其实所谓的区域报备并非以上所指的各种问题,也不是说超出报备区域外就不能开展和服务客户,而商务部所指的报备区域是指直销企业不得超出报备区域以外建立功能性服务机构,而从业人员完全可以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开展和服务报备区域以外的客户和消费者。只是由于很多从业者不了解直销管理的界定和范围导致很多人误认为超出所报备的区域以外开展和经营个人业务就属跨区经营,这是错误的理解和认识。
 
    在直销管理条例中规范了直销的一些基本运行模式并没有标注从业人员跨区经营的问题,所谓的跨区经营是主管部门对直销企业的规范和管理,是为了方便主管部门对直销企业的监督和管理针对企业的分支机构及服务部门的限制规定。
 
 

    各个已经拿到牌照的直销公司,经营范围是在不断扩展的,隆力奇今年要完成二十八家分公司的开设,拿牌公司首先要在未获准区域完成服务网点建设,公司的网点审核通过后国家就会放开经营范围,商务部才给予公布增加区域。目前来看几乎所有拿牌公司都是在全国范围开展业务,就如同国家不允许多层次直销一样,在实际运作中国家并没有限制各公司的多层次计酬。也就是说对合法拿牌的大公司多层次计酬和地域经营的放开都是必然的。就是目前阶段国家打击的也会是那些非法不拿牌的公司,而不是有牌公司。
 
  

    关于"网络运作"
 
    直销的网络运作(也叫网络直销),归根结底也是属于电子商务的一种形式.特殊之处在于他引入了直销的经营理念和分配机制.那么既然网络直销运用了直销模式,当然也需要划入直销的管理范畴.所以,无论地面传统直销也好,网络直销也罢,均需要获得政府许可,由专管部门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
 
    但是,有些人认为直销向来就是地面发展的,会怀疑网络形式的直销是否合法的问题.其实,这是对直销经营的一种狭隘理解.直销本身并不存在地面和网络之分,只要符合直销特征,那么就要纳入直销行业管理..其次,政府的行业许可,也就是<直销经营许可证>并未明确规定是允许直销企业从事"地面运作",或者是"网络运作".也没有<网络直销经营许可证>一说,因此直销的合法性并非是以地面或者网络形式来判定的.合法与违法,一是看他的本质,是是否真正以产品为导向,服务于实力经济;二是看他是否获得政府认可,具有<直销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是时代的产物,他已经渗入各行各业,他是我们的一种信息工具.如果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解释这个问题,那就是如果允许直销人员打电话,那么直销人员上网也就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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