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力奇【杨勇】 直销 是团队打天下的时代、不是个人决定江山。
- 作者:隆力奇【网商】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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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1-03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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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安利、天狮等企业是不是传销?按国家下的六个定义,凡是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动,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是传销。这时,安利的店铺,放在家里,一个房租100元也算店铺?一个南宁要几个店铺才算店铺?恐怕工商管理人员都无法回答。另外,广西许多家保险企业,一个会场几百张桌子,也叫有店铺?安利、天狮、保险企业的业务人员工资无一例外都与管辖人数有关,保险公司更强调增员不然完成要扣工资,要达到一定数目的新增代理人员才能晋升,这也算传销?是不是要所有企业只能在街上开个店卖东西才不叫传销,哪么中介、经纪、代理行为,是不是应割资本主义尾巴一样割了!
一个广告公司经理,靠20业务员业绩他才能获得收入,经理与业务员,是不是上下线?经理赚业务员的钱,是不是赚下线的钱?按这种逻辑,所有广告公司都在做传销!同样,按此推论,一个集团公司总裁都得直接去干推销才不叫直销,更不能开分公司、就算开分公司就是下线,分公司开了后招业务员,经理赚业务员的钱就是下线,所以公司也开不成了。

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此获取回报就是传销?
麦当劳、肯得基,小蒙羊、章光101等全国上几万个连锁企业,动不到收取加盟10万100万元的,按这种说法,都在做传销了?发展的专卖店更是上几千家,算不算传销,如果算,国家工商局为什么不取缔呢?
有的人说,有一层层发展会员就叫传销。国家有总统、总统有省长、有州长、县长,一个学校还有校长管教师、老师管学生,协会有分会、会员、政党有总部、支部、党员,是不是一层层又一层层,也叫传销了?很荒谬对吧?

产品从厂家出来,给独家代理商,再到几个区域代理商,再分给市级批发商再到县级小批发商甚至更小的批发门店,最后才是消费者。大量的消费者养活数量最多的小批发商,小批发商养活大批发商,大批发商养活区域代理,区域代理供养独家代理。这是不是一个“金字塔”。很多朋友质疑“直销或电子商务的模式是坐到第一就一定赚钱”。其实仔细想想,传统行业何偿不是如此,比如国酒茅台,你能拿到某地区的独家代理,能有不赚的吗?比如某品牌汽车,如果你是全国的总代理,那些要买这款车的人还不得老老实实地把钱层层上交到你这里来。还有当年的摩托罗拉手机在广东地区的独家代理,诺基亚的独家代理等等他们发展到现在哪个不是行业的骄子了。

以一个典型的工厂为例。厂长——当家人只有一个,副厂长两、三个,然后是部门经理或科长,再下来就是主任,车间组长,最底层的是成百上千的工人们。谁的工资最高啊?当然是厂长,稍低点的是副厂长,再低点的是经理或科长。总之是人越多,工资越低,级级下降。工资低的是日以继夜加班加点奉献青春的工人们。除了工人的数量不限,那些高工资的职位是有限的(呵呵,有限公司嘛)。副厂长的工资总是比厂长低,难道他的业务能力一定比厂长差吗?不一定,很可能还更强一些。那么,如果副厂长想拿和厂长一样高甚至更高的工资,怎么办呢?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有没有用啊!实现告诉我们,是没有用的。除非他当到了正厂长,但是正厂长只有一个。有一个办法,把正厂长干掉,自己当正厂长。呵呵!犯法啊,不能随便干掉的。主任也一样,科长不走人,自己永远也当不了科长。业务能力再强,一辈子也就是个主任。这就是传统行业的金字塔管理模式,论资排辈,不以能力分高低。
大家是不是搞晕了?传销是什么?什么是传销?谁分得清谁弄得懂?
其实,十年前国家当时工商部门是因为当时情况下定义的,是根据当时情况订的,可是市场变化很快,营销模式不断创新,工商法规明显滞后了,按十年前原来说法,打击传销效果不会好到那里去。
我认为,传销不可怕,可怕是传播一种什么思想,销售什么东西。如果传播的东西反人类反科学反伦理的,就算形式上多么合法,也会变成杀人的工具,那么销售者手中的东西就是毒药与犯罪的引信。
那我们现在所做的项目,属于‘投资经济’模式更不是传销!让银行的万亿资金流动起来了,这本就是件好事!那么为何国家政府会整顿打击呢?原因如下;
2、工商局,公安部等执法人员未必懂得经济学、市场倍增学、复利学、未必看过管道的故事,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等理论知识!(如果国家到现在还没有觉察到,势必大量的资金外流,这些懂行的人都知道)
3、一个新型行业没有立法,发展迅猛,必定被国家整顿立法等过程,这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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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麦松之 2014-01-03 21:11
罗麦健康 2014-01-03 23:23
网商教练 2014-01-24 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