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隆力奇传销
- 作者:徐之原
- |
- 2012-06-23 18:14
- |
-
回复
各位朋友,大家好!真诚的友谊来自不断地自我介绍。我是隆力奇电子商务项目经理人徐之原,从事隆力奇这个平台已经半年有余,来自辽宁,老家山东。当兵20余年,曾做过两年的地面直销,2011年下半年加盟隆力奇阳光系统,有着较全面的行业知识及带团队的经验。山东人的性格,除了脾气稍大些和标准过高之外,为人热情、坦诚、肯付出,有极强的爱心和责任心。目前我的一家三人是合作做一个点位,其中女儿徐小婷是大四的学生,放弃了考取北大法硕研究生的理想,于3个月前依然加盟,她的加盟在系统内引起极大地轰动,因为她有着非常强的表达、演讲和沟通能力,很快便成为团队优秀的领导人之一;我的爱人是辽宁的,过去身体不好,首先接触了直销产品,应该讲是隆力奇产品的行家。我的伙伴已经切实感受到,这种“三人合一”的点位,给到的帮助实在太大了。相信,你的加盟一样会有同样的感觉,同样的风采!
第一,我非常理解有关隆力奇是传销的说法。为什么?
其一,传销在我们国家害的人实在太多了。我记得,在10多年前,我的岳父背着所有的家人到外地去听课,尽管我们并不了解当时是什么项目,但是家里人都有一个统一的思想,老爷子是被人家拉去洗脑了。果不其然,他听不进任何家人的话,一大推东西买回家,家里人自然不会用,连我的岳父也不去用,但他却一直在期待着能够一夜暴富。后面的情况,我就不多说了,印象最深的是差点闹出60多岁老人还要离婚的笑话。
其二,直销和传销的模式太像了。什么是直销,什么是传销?其实在国外统统都称之为传销。我个人以为,一个名词而已。有人把传销定义为拉人头、金字塔等等,这是什么呢?想想看即使是大家想象中的传销,现在还需要通过像10多年前那样靠限制人身自由来强迫你的加盟吗?再看看我们的传统行业,是不是同样也离不开人的参与,离不开金字塔这样一种经营和管理的模式呢?因此,谈销色变显然不需要了!
其三,从法律的层面看,中国政府对直销还没有真正上升到立法,目前主要靠《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非法传销条例》来松散规范我国的直销行业。大家想想看,在目前的30家拿牌的直销公司中,集中体现在奖金制度和经营区域上,在不同层面上都有与现行条例不相吻合的问题。因此,我们不禁会问,是条例滞后了呢,还是奖金制度超前了呢?而对于互联网的运作,严格地讲是运作的工具,试想我们又如何来落实这种区域限制呢?与此同时,我们是不是还应该看到,为什么现在很多的国外公司很难进到中国呢?如果还像过去一样,大量的国外直销公司进到中国,中国的民族企业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局面呢?因此,似是而非或者似非而是的困惑,也显然都是在情理之中了!
第二,我也非常想告诉朋友关于隆力奇的合法性。因为,我相信您也同样需要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
其一,查查商务部网站,隆力奇是第24家拿牌的直销公司;
其二,直销是一个靠“悟性”的行业,人云亦云,此行业不适合多数朋友,多数人的不理解,正是我们的机会。因为,机会只有也只能由少数人来把握;
其三,做事看“势”,法律滞后于现实是一个不变的法则,好在,我们有尚方宝剑-直销牌照;
其四,建议再换一种说法,即使是传销它危害到谁了吗?隆力奇愿意也能够给你更多的利润分配,难道你不愿意要吗?你可能会讲,很多人不接受,那么别人都接受了,你再去做还有意义吗?!
当然,我也更加期待与更多朋友进行进一步的心与心的交流。衷心期待您的好运!





徐之原 2012-06-26 19:45
徐之原 2012-07-04 21:11
徐之原 2012-07-04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