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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是问题】云南昆明阳光工程怎么样?保底从何来?

  • 作者:诚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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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07-13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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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是问题】云南昆明阳光工程怎么样?保底从何来?

【想是问题】云南昆明阳光工程怎么样?

【想是问题】云南昆明阳光工程怎么样?保底从何来?

大家在交流时最关心的问题是项目的合法性,现在就此做简要的分析:
首先要看法律产生的前提是什么:
法律是国家对社会上出现的某种现象的认可、规范和约束,从法律的定义可以明显地看出,法律是主观的、是以意识形态存在的,是可以人为的产生、改变和废除的,社会发展规律则是客观的、必然的,是以物质形态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唯物主义人为:物质决定意识而不是意识决定物质。

《交通法规》、《土地法》、《婚姻法》、《股票法》皆是如此。在没有《交通法规》之前也只有《交通规则》,只是没有提到法律的高度。就像现在某些城市汽车上照要摇号,原因是因为出现拥堵,给城市造成交通压力才出台的政策,在没有《婚姻法》和《土地法》的时候我们总不可能说结婚和种地是违法的吧?股票也是先试行再立法。设也充分说明:某一个事物的产生都有它的必然性,事实证明在没有相关法律约束时就不违法。

如果人们一味地依赖法律则是一种可悲的社会现象,一方面说明社会不够文明,人们相处的不够和谐;另一方面说明人们的素质普遍低下,不知道主动去掌握和运用客观规律,也不知道主动去维护社会文明,法律只能防止恶劣的事情发生,而形成好的社会现象,靠法律是永远不可能做到的,靠的是人们的素质,道德,观念。

给某个事物立法的前提,是看其发展的过程中,是否符合客观规律和是否有利于社会、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法律需要遵守社会发展规律和市场规律,所以各项法律也是需要不断的修改和完善的,目的就是与和社会发展相吻合,促进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发展。那么我们在判断一个新生事物的出现时,是否也应该以此为标准呢?不可能所有人都等着法律认可的时候再去从事,这是荒唐的,也是不可能的,也是史无前例的,任何法律的诞生都是建立在长期实践的基础之上而不断的完善,如果没有人敢在没有法律的时候去从事又怎么会出现法律呢 ?而好的机会往往就潜藏在事情发展的初期,但是它属于目光超前头脑冷静和有创新思维的人。

法律具有滞后性,只有在对某个事物经过长期的观察、研讨后,对有危害的才会制定法律来规范、约束或禁止,(当然如果某个事物具有自主的维护系统:一方面自身不具备造成社会混乱、损害大众和国家的利益的行为;另一方面可以自我维护,自主运行,那么也就不需要为其立法了)。

分析到此,你对合法性也应该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诚挚 1615690064真诚与您一起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