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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乐家直销政策声明

2011-04-02 22:28󰄲0 󰋇 904 次
    美乐家公司高兴地向您宣布,我们在中国市场上的计划持续取得重大进展。 我们分别在上海、广州、深圳开设了三个店铺, 让中国的消费者有机会体验和购买美乐家的产品。这些店铺是根据我们现有的经营许可从事展售功能,在这些店铺中并没有、也不容许有任何涉及直销的活动。

  在此我们要向每一位对美乐家关注的人清楚表明, 无论任何与美乐家有否直接关连的人,在美乐家公司未拿到直销牌照之前,不得借美乐家之名在中国进行任何直销行为。请特别注意下列行为是严格禁止:

  1. 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招募、推销、或举办相关活动;

  2. 不得从事任何关于美乐家产品或者商机的广告活动;

  3. 不得派发任何种类的文件或资料来推广美乐家的商品或商机;

  4. 不得在任何网站张贴关于提及美乐家产品或促进商机的消息;

  5. 不得设立美乐家名义的任何个人店铺或工作站;

  6. 不得将美乐家的产品带入中国转售图利或藉转卖来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7. 任何其它形式的直销活动在公司没有正式拿到直销牌照之前都是不被容许的;

  公司对上述违规活动十分重视, 任何与美乐家有关联的人员违反以上任何一项规定, 公司将严肃处理,并给予相应的处分,包括佣金的扣缴和终止事业代表的资格。对于不是美乐家的相关人员如违反上述活动,公司将举报到政府有关单位处置, 在未来也将不被允许加入美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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