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上资料可以看出,在我国发生的变相传销行为实际就是一种金
字塔式的诈骗行为。现在越来越多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显现出其欺诈的本质。各国司法机关称为“金字塔式销售(pyramid selling)”的实质是一种骗局。
其架构为:利用所谓某“投资
”或“买卖交易”的办法推广组织,利用几何级数的方式,赚取加入这些办法的新成员所缴交的费用,藉以牟利致富。各国司法机关发现的许多相关的诈骗方式,名称琳琅满目,包括「连锁信」(chain
letters)、「滚雪球」(snow balls)、「连锁式销售」(chain selling)、「金钱游戏」(money games)等等。
全球有无数立法机关均明令禁止金字塔式销售法。各相关法规、章 程、条例、法案、法令等措词不同,但都包涵下述重要的核心观念:金字塔式销售法是由新加入者(新下线)付费(入会费),以取得未来获利(金钱或特殊利益)机会的一种架构组织,但是其获利机 会主要却须由该加入者(和前或其后加入者)再介绍更多人加入这个组织,而非靠销售商品给消费者而来。
金字塔式销售法是世界直销联盟所关切的一个问题,因为推广金字塔式或类 似销售法的组织往往企图冒充为正当合法的直销事业,结果非但损及正当合法直销事业的信誉,同时也使经验不足的直销人员转移注意力,成为金字塔式销售法推广组织企图吸收的对象。因此世界直销 联盟特别准备此份报告,以釐清金字塔式销售法的定义,说明其诈骗的特性 ,并将之与合乎商德的正当直销事业加以区隔。
因此,这种组织的有效奖励方式是来自于增加新会员(新下
线)及其投资,而非来自于销售真实的商品给实际使用或消费这些商品的人。它并没有实际买卖真实产品或服务的行为发生,而基本上是一种财富从新下线流向该组织创办者的内部重分配现象。这套架
构并不能发挥合法的商业机制;其唯一进行的“买卖”实际上所换取的是架构中新下线的权益,以及新下线入会费(或所谓投资)的重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