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葆婴奖金制度

2011-04-15 19:21󰄲0 󰋇 1383 次
  本直销员计酬制度的适用对象为与葆婴有限公司签订《葆婴直销员推销合同》的直销员。葆婴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葆婴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含个人销售奖金、优购顾客服务奖金、兑换产品金额等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27%。

直销员具体计酬标准如下:

销售额(元)起(含)

销售额(元)止(不含) 销售报酬比率
0 500 10%
500 1500 15%
1500 3000 20%
3000 7500 25%
7500 7500以上 27%

葆婴有限公司承诺,如果出现涉及营养顾问报酬、《直销管理条例》第八条所列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将依法报国家商务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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