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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画室炒“字画” 初中学历女获刑 女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解析

2023-07-07 10:21󰄲0 󰋇 3369 次

  网络传销本质上也是传销,利用虚拟物品搞传销一样会扰乱经济社会秩序。近年来,女性参与的网络传销案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2023年6月和4月,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及甘肃省武山县人民法院,分别宣判两起由女子组织、领导的虚拟物品网络传销案。

  因赌两次被拘,还能减轻处罚吗

  每天,按某网络平台要求的固定时间,会员可以进入固定“画室”,对虚拟字画进行抢画操作。抢画成功的,向原持画人支付字画款。之后,会员需以上架费的名义将交易价格的2.5%上交给画室长,各画室长留下自己对应等级比例的上架费后,其余部分再逐级上交,直至总画室长。上架费将被兑换虚拟币,其中0.8%的技术服务费上交平台。次日,平台再将该字画重新上架供其他会员抢购,上架字画的价格一般会溢价4%。

  对于上述操作,作为会员的江西省永丰县石马镇某村村民林女(化名)并不满足。林女是80后,初中文化,曾因赌博先后两次被永丰县公安局行政拘留,罚款共计4500元。

  平台规定,会员达到10万元业绩后,可以在平台申请开设画室。2022年7月,林女经申请终于成立了一个以自己名字为灵感命名的“画室”,并以画室长的身份建微信群。截至2022年10月,该传销平台关闭时,林女已直接和间接发展下线会员34人,下线层级至少5层。2023年2月16日,林女主动到永丰县公安局投案。

  2023年6月15日,永丰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林女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法官说法:被告人林女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因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在主动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以前有行政处罚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法院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对林女进行审前社会调查,认为其在

  当地监管条件充足,社会危险性低,同意对其适用社区矫正。综上,故作出一审判决。

  传唤到案如实供述是否算自首

  甘肃省武山县人、90后刘女(化名)是被一个“姐姐”刘某香(化名)发展加入到“动物世界”传销组织的。

  刘女使用多个手机号注册加入该组织,先后将其父刘某及其他多人发展成下线会员。同时,刘女在“动物世界”微信群内大肆转发该传销组织相关视频、图片等资料。

  2023年4月,武山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女及刘某香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武山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香、刘女伙同他人依靠动物世界APP,号称购买虚拟动物可获取高额回报,引诱参加者以买卖虚拟动物、消耗太阳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骗取财物,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人刘某香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被告人刘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法官说法:被告人刘女、刘某香与他人构成共同犯罪,在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二被告人经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二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缴纳罚金,依法可从宽处罚。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二人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宣告缓刑。

  女性参与传销案呈增长态势

  据天津市女检察官协会发布《2016-2020年天津市女性犯罪情况分析报告》指出,在地域分布方面,城区女性犯罪更为高发,与近年来非法集资、电信诈骗、传销类犯罪的数量激增密切相关。

  从传销窝点逃出来的李某桐(化名)坦言,“南派传销组织”确实是“女性多于男性”。究其原因,不排除传销组织更易利用同理心,比如利用某些女性可能遭遇的受挫心理作为突破口,从而招揽更多女性加入其中。

  女性在传销中起组织领导作用、涉案金额巨大等问题也日益突出。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

  曾对该省20起传销案进行样本分析发现,传销案中“女头目”占比“超三分之一”;女性位列前三位被告人的案件高达12件,其中是第一被告人的案件有4件。对此,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法官表示,(有些)女性“更容易相信人”“容易着迷”“发展下线的能力比男性要强”。

  近日,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赵某女(化名)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其涉案金额达1448余万元;2023年6月,江西高安籍女子胡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高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

  女性参与传销案之所以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离不开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与相关法治环境的影响。江西省女劳教所一份调查显示,传销型女劳教人员大多无业(占59.1%),学历在小学、初中者占78.4%。加入传销前不知属于违法的占三成多,加入后不认为违法的有五成。由此看来,加大反传销力度,除了要加强网络监测、激发举报奖励机制及多方联动开展专项整治等手段之外,还需要从源头抓起,社会、学校、家庭都应树立尊重、关心女性的良好风尚,加强核心价值观和法治宣传,侧重职业培育,这些都应是重中之重。

  提醒: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明确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此提醒大家远离所谓入门费、拉人头、人头提成等传销游说。发现传销,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举报。

  (2023年7月6日《法制文萃报》马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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