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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丨警惕!投资理财背后的传销陷阱!

2023-12-25 09:05󰄲0 󰋇 1766 次

  小雪啊,知道吗,听说我们以前同事小安被骗了,还被抓起来了呢!

  啊啊,怎么回事?小安那么聪明,居然被骗还被抓,不科学呀。

  据说是被一个传销组织洗脑了,小雪这么多年积蓄全打水漂了。

  哎……这天上就不会掉馅饼。

  案情回顾

  2022年10月以来,以巫某某、刘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成立传销组织,该组织并无任何实际经营活动,在宣传过程中歪曲国家“一带一路”政策,并将其作为幌子,开发“一带一路”APP平台,以“电力开发”“基础建设”“能源开发”等项目为名,引诱他人注册APP以会员身份投资虚拟项目获得收益,并以“专家演讲”、线上直播间、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发展大量会员。

  通过设立会员层级,形成上下级关系,设置产品收益、代理佣金、团队发展津贴、团队投资奖励等收益方式。事实上,会员不能直接通过投资来获取报酬,而是以发展的下级人员投资款提成来计酬。

  以巫某某、刘某某为首的团伙头目利用该APP不断发展下线,会员层级多达36级,累计涉案金额近亿元。该案经青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法条速递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何识别传销陷阱?

  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缴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下线,并以发展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小伙伴们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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