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以下简称《解释》),对原司法解释中有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定罪处罚标准进行修改完善,明确相关法律适用问题,更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稳定。 为什么要将非法集资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竞合处罚? 最高法人民法院刑三庭相关负责人就非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以“拼团返利”诱导群众向平台充值,以拼团成功享购物优惠、拼团失败可获返利模式利诱用户多开账户进行拼团。平台宣传该模式下拼团失败可赚取返利收益,收益超出拼团成功购买商品金额等同免费,并且鼓励用户邀请新人参与充值赚取收益。 日前,舆情观察网接到网友留言,称一个名为“星河商拼”的项目十分可疑,不知是否属于传销。对此,舆情观察网展开了调查。据网友透露,星河商拼运营主体为大连星河
随着时代的进步,经济水平的提高,国民对健康的诉求开始逐步提高。市面上的保健品五花八门,各类维生素、钙片、胶原蛋白,护肝护眼,不论人们担忧身体的哪一部分健康,总能找到对应的保健品。 近几年,补硒的概念逐渐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二十出头的王先生说,最近她的母亲在家中囤了许多鹌鹑蛋,并且说这不是一般的鹌鹑下的蛋,而是吃了八味中药的鹌鹑,下的蛋里面富含硒和锌。 王先生母亲说,“硒是很好的抗癌元素,对
公安汉台分局对传销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经侦大队广辟线索,深挖细查,近日再次成功打掉一传销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破获组织、领导传销案4起。 经查,南郑人李某、邵某、兰某、丁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在杨某(已判刑)组织下,以推广西安某公司“养生酒”为名,在汉台区利用多处商业门店宣传发展下线,新会员交纳高额会员费获取推广资格后,又继续发展下线新会员。李某等人从中获取“动态”“静态”非法收
原文节选: 修改后《解释》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竞合的处罚原则是如何考虑的? 答:司法实践中,有的案件通过传销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对此类案件的定罪处罚问题,存在不同观点。有观点认为,应当数罪并罚;也有观点认为,应当择一重罪处罚。2013年“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织、
“开打印店半个月赚18万”“快递代寄一个假期赚10万”“在学校开个小卖部,一天能赚2000块”……听到这些“校园创业项目”,你会心动吗? 近日,新黄河记者调查发现,在多个短视频平台有大量视频账号分享自己在学校的创业项目,这些账号的个人简介通常加以众多光环、配以光鲜简历,如某集团合伙人、帮助上万大学生实现经济自由,等等。发布的视频内容大多为教大学生如何在校园创业并短时间内获得可观收益。新黄河记
为深入摸排渉众型经济犯罪领域等违法犯罪线索,打击聚集型传销违法活动的嚣张气焰,进一步维护全市社会治安。 近日,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联合虎溪派出所针对人民群众反响较大的传销在大学城片区进行拉网式排查。通过一系列的排查行动,有效地增强了人民群众识别、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坚决遏制了传销在我区的发展和蔓延,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据悉,今
近日,有网友咨询一款名为“米虫PISU”的项目,该项目宣称,干到创客经理能够月入5万元,那么,该项目是怎么回事? 在米虫PLUS自购会节省商品利润的60%;分享399会员,公司奖励279元/人;同是PLUS-D会员,可得直接分享会员消费利润的35%;同是PLUS-C会员,可得直接分享会员消费利润的25%;可享受所代理社区内PLUS-A会员消费利润的15%;可享受所代理社区内PLUS-B会员消
传销这个社会“毒瘤”,其危害不言而喻,虽然近年来我国相关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但传销方式也在不断翻新。 近日,罗湖区检察院对辖区2019年以来依法办理的31起组织、领导传销罪案件进行了研究分析,发现部分犯罪分子借助互联网逐渐衍生虚拟概念的新型传销模式,隐蔽性很强,并严重危害群众财产安全。 很多新型传销模式,以区块链数字货币为噱头,以高额回报为利诱,参加者通过缴纳入会费成为会员,按照投资金额及先后
2月21日,记者从海港公安分局了解到,秦皇岛沐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目前已有5名相关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0年11月4日,海港公安分局对秦皇岛沐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案立案侦查。据介绍,这家公司为国内大型传销组织“盖网”在秦皇岛地区建立的违法组织。截至目前,在这起案件中,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邓某等5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侦办工作正在开展中。 为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