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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企业第一责任 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4-04-05 09:02    来源:法制日报󰄲0 󰋇 18758 次

  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简称“新消法”)于3月15日实施。一般来说,新实行的法律都安排在某年某月第一天,而“新消法”特别将3月15日作为法律实施的节点,这是希望唤起社会对这部法律的重视,唤起企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视。

  “新消法”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了重大修改,突出体现了文明、健康、节约、环保的新消费理念,体现了保护消费者集体利益的新维权理念,体现了诚信为本、保障公平的新发展理念,特别是在规范新领域和新问题、强化经营者义务、解决消费者维权难和加重违法经营责任等方面浓墨重彩,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高度重视,也为消费者维权事业增加了维权利器。

  结合消费维权工作,就直销企业落实经营者义务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我谈几点看法。

  第一,“新消法”对企业提出了新要求,直销企业也要遵守这些新要求。

  “新消法”增加了有关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明确了经营者搜集使用个人信息所遵循的原则,规定了经营者负有召回缺陷产品或服务的义务,扩大了“三包”规定的适用范围。同时,规定经营者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要有显著的提示和说明义务,非现场购物要实行无理由退换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有关组织和个人在涉及虚假广告时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此外,“新消法”规定侵害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失赔偿,欺诈消费者的惩罚性赔偿和最低赔偿制度,并加重了对违法者的行政处罚,规定将处罚情况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上述规定增强了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也对经营者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直销企业经营者要加强学习,自觉履行,依法落实。

  第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企业是第一责任人。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和政府监管的日益加强,直销行业获得了较快发展。但与一般企业相比,直销企业在获得消费者口碑和认可度方面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执行更为严格的自我约束和管理机制。

  企业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责任人。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企业责任方面规定了10项义务,“新消法”对经营者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增加到14项义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3年颁布的《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引》也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了更加细致的规定。

  直销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有关法律规定,特别要加强对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直销培训员、直销员的培训和管理,制定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自身行为,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不断提升企业形象和品牌信誉。

  第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是在维护直销企业自身的权益。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环节,有助于企业实现长远的健康发展。

  2007年,为倡导企业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消费者维权现状,中国消费者协会制定发布了《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下简称《导则》),呼吁广大企业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导则》要求企业在经营中尽到10个方面的义务,包括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产品可靠使用安全、销售服务方便快捷、化解纠纷及时公正、尊重人格保护隐私、开展教育引导消费、环保节能永续发展等。该《导则》对直销企业也有针对性,我们希望有更多企业遵守,做到与消费者价值共创,利益共享。

  当然,保护消费者利益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我们相信,通过立法、司法、行政、行业、企业、消费者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切实行动,“新消法”将会得到更加有力的贯彻,消费者将会得到更加有效的权益保护,我们的消费生活将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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