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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传达学习四中全会精神 严打传销规范直销

2014-10-28 11:20    来源:工商总局󰄲0 󰋇 15284 次

10月24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机关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主持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工商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出部署要求。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正其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以及全会总结讲话精神。在京总局领导何昕、孙鸿志参加会议。

张茅首先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系统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精辟分析了当前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部署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既有发展规划,又有具体办法;既有目标方向,又有保障措施,通篇体现了党的十八大精神。

张茅强调,总局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原原本本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内容,把握精神实质,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重大任务以及根本保证。通过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会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方向和决策部署上来,凝聚力量,攻坚克难,把依法治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张茅对下一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要强化法治思维,树立法治理念。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意识,自觉把法治的要求贯穿到市场监管执法、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队伍建设的全过程,敬畏法律、尊崇法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形成遇事找法、办事用法、信法懂法的良好氛围。

要提高立法立规质量,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要按照全会的要求切实做好立法立规工作,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做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继续推动《广告法》修改进程,加快《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调研论证,加快启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修订工作。扎实抓好2014年立法计划中各项任务的完成,按照市场化改革取向,做好2015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规章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确保工商各项执法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要继续依法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修订完善与商事制度改革配套、落实“先照后证”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改革提供法制保障。抓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五部规章的贯彻实施,加快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保障企业信息公示工作顺利实施。抓紧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加快落实注册资本认缴制,加大力度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整个改革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改革依法推进,取得实效。

要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市场监管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格依法开展执法工作,继续做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扎实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传销和严格规范直销。消除市场分割和行政壁垒,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促进市场主体充分竞争、公平竞争、有序竞争。

要以法治工商建设为抓手,提高执法监督的实效性。加强法治工商建设评价工作,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新要求和国务院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部署,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新形势,不断将法治工商建设推向深入。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督的效能,抓紧修订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暂行规定》,重点研究解决分级管理、体制调整后执法监督工作有效开展的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加强对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要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学习全会精神,不断提升法治化工作水平,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把法治教育和法治培训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进行部署和考核,下大力气抓好干部新法培训和执法能力培训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系统兴起学习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以法治工商建设为抓手,把全会要求贯彻在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做好消费维权等各项工作中,努力把工商机关依法行政提高到新的水平。

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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