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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报3·15严打传销:构建打传长效机制

2015-03-16 08:2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0 󰋇 13213 次

  

  各地工商机关积极行动,加强监管,打击传销。

  传销不但害人害己,更危害到了社会公共安全。对传销这个社会的“毒瘤”,全国工商机关始终保持高压严打的态势。

  2014年,各级工商机关以开展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为突破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以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为载体,着力强化源头性、基础性工作;以区域执法协作机制为方向,积极构建打传长效机制,牢牢把握严打、综治、宣传三个重点环节,打击传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严打当头 查处一批 大案要案

  去年2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中央综治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的通知》,决定自3月至7月在全国开展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

  按照《通知》的部署,各地工商机关迅速会同公安、综治部门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继续推动建立“地方党委、政府负责,工商、公安为主力军,其他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推动“重点地区政府负责的”整治传销和重大案件查处机制。

  各级工商机关通过群众举报、采用市场检查与网上监控等方式,加强信息传递和动向研判,扩大案件线索收集范围,以“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发现并摧毁一批人员聚集、活动猖獗的传销窝点,全力查处一批传销大要案件,依法严惩了一批传销骨干人员,形成强大执法威慑力。

  据了解,行动期间,各地工商机关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446件,案值37.44亿元;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6万个,教育遣返参与传销人员15.42万人;录入信息系统黑名单1.5万人次;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16件、3911人。

  在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各地工商机关将开展重点地区整治作为突破口,始终保持对传销的高压严打态势。

  以湖北省武汉市工商局为例,针对“传销人员多聚居在主城区与新城区接合部及房屋闲置率高、入住率低的新建小区”的特点,该局组织执法人员通过调查摸底,将全市打击传销工作重点地区划分为一类重点区3个、二类重点区4个。

  在此基础上,该局集中部署黄陂、蔡甸、沌口、东湖、江夏等区域对传销行为进行全面打击,捣毁传销窝点50处,教育遣返参与传销人员300人。

  齐抓共管 强化源头 长效治理

  在深化打击传销活动的同时,全国工商系统以创建“无传销城市”为载体,建立完善从市到县(市)区直至乡镇(街道)的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基本形成政府负责、综治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态势,从源头上铲除传销活动的滋生土壤。

  2014年,江苏省明确提出各地级市要至少建立一个“无传销县(区)”,同时加大对出租屋及营业性场所的监管力度。安徽省层层认定“无传销社区(村)”5000多个。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市工商机关则各选择1个至2个社区作为创建无传销试点社区,设立打击传销工作站;对社区楼栋、人口、户主、出租房屋、出租屋主、租住流动人口等编制信息登记表,并将信息录入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平台和治安防控平台;对社区户主、承租人员开展多层次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指导社区建立治安防治平台,完善门禁信息系统,对传销进行常态化治理。浙江省宁波市则在2014年11月5日正式印发《宁波市创建无传销县(市)区活动实施方案》。目前,按照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源头治理,健全社会防控体系的活动宗旨,各项控源举措正进一步推广并落到实处。

  湖北省工商系统在创建“无传销城市”的过程中,进一步健全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建立各级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的领导机制,推动各级政府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清查传销人员纳入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范畴,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文明城市创建范围。

  从源头治理传销,既要严管,也要群防。吉林省工商系统以大力开展宣传工作为着力点,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通过打击传销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厂等多种方式,有效增强了群众远离传销的意识。针对近期大学生陷入传销窝点现象增多的情况,山东省工商局面向高校学生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大学生了解当前传销活动的新骗局、新形式、新伎俩,增强大学生抵制传销、防范传销意识。据悉,浙江省宁波市去年查处了14件传销案件,其中大多数是通过群众举报后再跟进予以查处的,群防的成效由此可见一斑。

  加强协作 深化打传 防控机制

  近年来,跨区域网络传销呈上升趋势,传销的欺骗性、隐蔽性比以往更强。传销组织为了规避政府部门的监管,往往将网络传销披上“电子商务”活动的外衣,并借助国家发展电子商务的有关政策来伪装其传销行为。除了打着网购、网上创业等旗号外,有的传销组织还打着慈善感恩的幌子骗钱。

  当前的传销活动不但方式方法多样,而且依托信息通信技术,其渗透力加快,传播速度加快,活动更加隐蔽。因此,打击传销单靠一地一两个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为此,各地工商机关2014年除了在当地建立由政府负责,工商、公安、工信等有关单位参与的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外,还加强了跨区域的打击传销协作机制,提升执法合力。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工商局在打击传销工作中进一步深化协作机制建设,着力推动部门和区域执法协作,提升监管执法效能。2014年,该局通过成立执法协作办公室、出台制度文件等形式,不断加大线索通报、信息交流、案情调查等方面的合作,继续推动工商行政执法和公安刑事司法的紧密衔接;加强与法、检、通信、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执法协作,进一步拓展协作平台,畅通协作渠道,加大在锁定传销组织核心人员及账户、追查涉案资金、案件快诉快判、涉传网站封堵等方面合作,形成强大打击合力。“跨区域、跨部门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多年来一直是加强联系配合、提高执法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在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方面,都建立了类似的跨区域、跨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针对目前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工商部门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很有必要,并且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在去年11月召开的第六届苏鲁豫皖周边地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执法协作会议上,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如是表示。

  据悉,去年以来,苏鲁豫皖周边17市先后开展了“红盾迅雷”“百日会战”等打击传销行动,有力地维护了苏鲁豫皖周边地区的社会稳定。仅山东日照市就依法查处传销案件13件,移送至司法部门案件6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捣毁窝点23个。

  依托执法协作机制,山东省工商机关去年联合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组织开展了两次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共立案查处传销违法犯罪案件124件,涉案金额22.09亿元,查结破案87件,捣毁传销窝点和场所529处,教育遣返参与传销人员5585人次。其中,与外省相互移交网络传销线索7起。

  当然,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要真正发挥信息互通、形成执法合力的作用,各地工商机关还应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案件协查、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联动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协作机制。例如,进一步研究信息共享的方式方法;狠抓大要案件查处工作,加强案件查处过程中的协查配合;围绕协作区域中的一些共性问题、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集中力量,统一部署,形成声势;针对一些涉及面较广的突发事件、恶性事件、群体事件等,及时联动处置,使事态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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