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欧蓓丽传销案 又一头目一审获刑
热直销网快讯: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张振国)昨日,记者从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获悉,轰动武威的欧蓓丽非法传销案组织领导者刘某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凉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
据了解,被告人刘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4年6月被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局抓获,同年6月25日被凉州区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看守所。
公诉机关凉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8月,被告人刘某在武威市凉州区非法加入欧蓓丽传销组织活动后,先以业务员发展下线晋升到网络主任等级别,于2013年12月份晋升为经理。在欧蓓丽传销组织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宣传、培训等职责,领取固定工资及提成,系该组织非法传销活动的领导者,非法获利100000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所在的欧蓓丽传销组织,以推销欧蓓丽虚拟产品为名,以发展人员数量或以购买产品数量为业绩报酬,引诱、胁迫发展组织成员,直接参与传销活动人数已达30人以上,并按照五级三晋制组成层级。刘某在该组织中任经理,系该传销组织活动的领导者,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审讯中,被告人刘某辩解非法获利只有40000元,愿认罪悔过,请求从轻处罚。
经凉州区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8月,被告人刘某在武威市凉州区非法加入欧蓓丽传销组织活动后,先以业务员发展下线晋升到网络主任等级别,于2013年12月份晋升为经理。在欧蓓丽传销组织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宣传、培训等职责,领取固定工资及提成,系该组织非法传销活动的领导者,非法获利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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