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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去恶魔的美丽外衣 南京蚁酷网网络传销覆灭记

2015-04-16 09:49    来源:中国工商报󰄲0 󰋇 15838 次
“打造傻瓜式创业平台,帮助百万人在家创业”“帮助平凡人成就富有人生”“你上网我给钱……”当看到网上有这样的好事,急于找工作的年轻大学生、下岗再就业人员会不会心动?2014年年初,位于江苏省的南京蚁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打出了这样的宣传语。

  可惜,这些宣传语全是传销组织的谎言。截至案发,全国各地共有2186名网友受骗,其中一名网友交了25万元,总案值达710多万元。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工商局向社会通报了这起2014年“南京网络传销第一案”的调查情况,并公布了处罚结果:吊销南京蚁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没收违法所得710多万元,依法罚款150万元。

  涉嫌网络传销被人举报

  早在2013年,颇具商业头脑的朱某就看到了网络营销的商机,她在网上开通了蚁酷网网站。任何人都可以免费注册成为蚁酷网的用户,免费获得蚁酷网创业手册。该手册表明“想深入了解考察蚁酷创业系统的运作模式或者想加入蚁酷系统,需要先购买一个产品体验包”。

  为了加入该网站挣钱,注册用户们购买60元至120元的VIP产品体验包,交纳1000元的岗前培训费,然后升级为业务代理。业务代理的工作职责为推广用户,可以按照分配制度获取返利。

  当上业务代理的人,可以通过购买客户管理系统(9800元至2.4万元不等)升级为金牌代理,金牌代理的工作职责为推广用户、招商、拓展业务代理及其他公司授权的业务,可以按照分配制度获取返利。

  当上金牌代理是不容易的,也有相应的待遇。不同于低层次的代理,金牌代理有资格购买公司股票,最少投资入股5万元就可以成为公司的创业股东,享有公司分红以及之后上市融资等收益。

  自公司成立到被人举报,蚁酷网共发展注册会员11万人,积聚钱款700多万元。

  工商快速出动查获第一手资料

  该传销组织是如何让全国那么多网友掉进陷阱的?

  来自河北的网友王女士说,当初,她看到一个朋友的QQ空间里写了不少励志的日志,大多与一个叫蚁酷网的创业项目有关,便好奇地向朋友询问。朋友称,这是一个电子商务平台,投入60元就可以创业。王女士觉得成本不高,且没什么风险,就交了钱。

  随后,网站告知王女士已通过筛选,要到南京进行培训,要先交1000元,这样就能做网站的初级代理了。信以为真的王女士又交了1000元,并来到南京接受培训。培训时,王女士发现不对劲,因为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安排人上台分享“成功案例”,但并没说他们到底代理什么产品。有人还自定目标,说要带多少人来,如果完不成就惩罚自己做200个下蹲等。

  不久后,蚁酷网又以更高一级的代理吸引王女士再交了9800元。后来,王女士父亲生病需要动手术,她东拼西凑钱不够,便打电话找蚁酷网的几个相关负责人想拿回自己的钱。对方不仅拒绝了她,还把她踢出了QQ群。王女士这才幡然醒悟,意识到被骗了,向工商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南京市工商局立即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对蚁酷网的情况进行了周密的事前调查。在掌握相关信息后,该局立即调集力量对南京蚁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培训现场行为进行查处。

  面对突然到来的执法人员,该公司工作人员不知所措。执法人员迅疾根据金牌代理交代的蚁酷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蚁酷网管理平台,查获并打印出包括创业手册、购买体验包的通知信、发送训练教材通知信、开通预备代理通知信、发展人员收益的发放明细单等大量资料。现场参加培训的人员还写了53份加入蚁酷网情况经过说明资料。这些资料,将蚁酷网通过会员发展人员从事传销的事实暴露无遗。

  剥去新型传销的美丽外衣

  面对执法人员的质询,该公司总经理黄某竭力辩解,称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传销。黄某在陈述理由时振振有词,称公司的运营目的是打造社区化的电子商务平台,公司没有强迫任何人加入蚁酷网,培训费可以申请退款。

  针对黄某的狡辩,工商执法人员逐条进行了驳斥:

  虽然加入蚁酷网以及发展其他人员加入蚁酷网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但是成为业务代理、金牌代理以及最终发展为股东,是需要交纳费用的。只有成为业务代理、金牌代理后,才有资格去发展其他的业务代理、金牌代理,才能从发展的其他人员交纳的费用中得到收益。因此,该“入门费”是入“代理门”,而不是入“注册用户门”。

  公司提供的VIP产品体验包、岗前培训以及客户管理系统,都是为了促使注册用户发展为业务代理、金牌代理以及最终发展为股东服务的,也就是使用各种手段和工具让注册用户交纳费用。

  公司声称的培训费可以申请退款,跟当事人运作模式是否构成传销行为没有关系,并且退款仅针对1000元的岗前培训费,还设置了多种退款条件,大额的金牌代理的费用不能退……

  工商部门认为,该公司为谋取非法利益,打着在家创业的旗号,鼓吹电子商务的新模式,将传销方法包装成高新技术软件,通过互联网设置了一整套以发展会员为出发点的制度,诱骗会员不断拉人从事网络传销活动,极具欺骗性。该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极具危害性。

  网络传销危害极大当重罚

  在工商部门查获的该公司的分配制度表上,可以看到如下规定:升级为初级业务代理级别需要交纳1000元岗前培训费或代理服务年费。达到这个级别的,可以从其直接发展的用户市场中得到3.75%的返利。

  升级为金牌代理级别需要购买9800元至2.4万元不等的产品。达到这个级别的,可以从其直接发展的用户市场中得到7.5%至30%的返利。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该公司发展人员加入蚁酷网,再诱导所发展人员购买或交纳不同数额费用成为公司不同级别的会员,并以此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该公司的行为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所指的传销行为,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所列举的传销法定特征,已构成传销违法行为。

  同时,工商部门认为,当事人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突破地域限制,发展迅速,在查获的发展人员名单上已经涉及新疆、西藏等地,且涉及传销金额巨大,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危害性。应按照《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规定要求,给予从重处罚。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南京工商部门对当事人作出最严厉的处罚,一举铲除了这个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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