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 册
登 录
公众号 关注二维码
󰊝直销网 󰊯 新闻资讯 󰊯 打传前线 󰊯 正文

山东传销头目以 国学小镇项目设置五星制度发展传销

2020-08-18 08:51    来源:风清扬反传销网󰄲0 󰋇 14407 次

  山东传销头目以 国学小镇项目设置五星制度发展传销

  被告人张某某,男,1963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08301963********,汉族,初中文化,群众,住山东省汶上县**楼镇**村**号,系曲阜**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8年12月21日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经曲阜市公安局决定被刑事拘留,2019年1月24日经本院批准由曲阜市公安局执行被逮捕。

  被告人张某某,男,1963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08301963********,汉族,初中文化,群众,住山东省汶上县**楼镇**村**号,系曲阜**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8年12月21日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经曲阜市公安局决定被刑事拘留,2019年1月24日经本院批准由曲阜市公安局执行被逮捕。

  被告人夏某某,男,1970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4281970********,汉族,初中文化,群众,住山东省临邑县**镇**村**号。2019年5月14日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经曲阜市公安局决定被取保候审,同年8月5日经曲阜市公安局决定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4日经本院批准由曲阜市公安局执行被逮捕。

  被告人宁某某,女,1971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301041971********,汉族,大学文化,群众,住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路**号。2019年5月27日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经曲阜市公安局决定被取保候审。

  本案由曲阜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9年3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于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6月5日、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8月19日退回曲阜市公安局补充侦查两次。

  因案情重大、复杂,于2019年4月21日至2019年5月5日、2019年7月6日至2019年7月20日申请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2019年9月10日,曲阜市公安局以被告人夏某某、宁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并于2019年9月17日决定并案审查。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9月22日,被告人张某某注册成立曲阜**置业有限公司并担任法人代表。被告人张某某以该公司为平台策划运作国学小镇项目,并在互联网上建立“国学小镇”网站。该项目以发放宣传资料、授课、召开招商会、在网站放置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外宣称,个人投资3000元到60万元后成为国学小镇不同级别的会员,其中投资3000元为会员,1万元为一星会员、3万元为二星会员、6万元为三星会员,12万元为四星会员,30万元为五星会员,60万元为六星会员,会员可同时获得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

  静态收益模式:会员投资后,该项目的网上平台奖励投资金额3倍的积分(1积分相当于1元钱),每天释放积分的0.9%(其中50%现金积分,50%国学积分)。国学文化积分可以在该项目平台的全产业链和战略合作单位全方位流通应用。

  动态收益模式:会员“拉人头”参与项目投资,即可获得提成奖励,最高奖励十层。会员发展的“下线”投资金额达到50万元后,该会员可以获得买车10万元首付的奖励;会员发展的“下线”投资金额达到800万元后,奖励该会员现房一套;会员发展的“下线”投资金额达到1500万元后,奖励该会员精品房一套;会员发展的“下线”投资金额达到3000万元后,该会员可以成为项目股东,拥有项目盈利3%的加权分红。

  截至案发,国学小镇项目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会员80余人,层级超过三层,传销资金数额达170余万元。

  被告人夏某某加入该项目后担任团队长,负责投资群众的接待引导、项目的推广宣传等工作,大量发展下线人员。

  被告人宁某某加入该项目后担任讲师,负责对投资群众讲解项目投资盈利模式,积极宣传、推广国学小镇项目。

  2018年12月21日,被告人张某某经电话传唤到曲阜市公安局投案。

  2019年5月14日、5月27日,被告人夏某某、宁某某先后到曲阜市公安局投案,并分别上交违法所得6万元、4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银行转账记录、网络平台截图、投资人层级关系图等书证;2.证人陈梦燕等人的证人证言;3.被告人张某某、夏某某、宁某某的供述和辩解。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夏某某、宁某某,以开发“国学小镇”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张某某、夏某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被告人宁某某起辅助作用,系从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曲阜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木红伟

  2019年9月18日

  附:

  1.被告人张某某、夏某某被逮捕,现羁押于曲阜市看守所;被告人宁某某被取保候审,现在其家中。

  2.卷宗9册及补查材料。

  3.证人(鉴定人)名单1份。

  4.光盘3张。

已有[0]条评论,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