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动警力200余名,抓获“1040阳光工程”传销传销人员74人
8月9日至10日,涿州市公安局多警种联合行动,共出动警力200余名,对多个“1040阳光工程”传销窝点开展统一抓捕,一举抓获传销人员74人。其中,包括该传销团伙的涿州区负责人张某亮。
2020年7月,涿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在涿州市某小区有传销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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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此线索后,我局经侦大队民警立即行动,经工作,在该小区一举打掉了以张某亮为首的重大传销团伙,共查抄传销窝点55个,抓获传销成员74名!目前,以张某亮为首的9名传销团伙高层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根据群众举报的相关线索,多次进行实地秘密侦查,获取了大量违法犯罪资料。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最终完全掌握了以这个张某亮为首的重大传销团伙的情况,锁定了他们的违法犯罪事实。
经侦大队民警经过一段时间的摸排后,基本摸清了该传销窝点及传销团伙主要成员的住处。
8月9日至10日,在局党委的统一指挥下,抓捕行动开始了!
此次多警种联合抓捕行动,共出动警力200余名,对多个窝点开展统一抓捕,一举抓获涉嫌传销人员74人!其中,包括1040阳光工程涿州区负责人张某亮。
经审讯得知,此传销团伙初期是由廊坊燕郊转移至的涿州,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对亲朋好友或者来涿的外地人进行传销洗脑活动,从而进行下线的发展。
目前,张某亮等9名传销团伙骨干对组织、领导传销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均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余人员被依法遣散,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我市正在实行的出租房屋管理条例,相关派出所正在核实此传销团伙成员租住的出租房屋房主的相关信息,如发现未按照有关规定便进行出租的情况,我局将依照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同时,通过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传销工作办公室进行联系,除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的9名传销团伙骨干外,其余被遣散的传销团伙成员也将按照相关规定被予以行政处罚。
什么是1040“阳光工程”?
我们带你了解
近年来,全国各级工商、公安机关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积极措施,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去年 7 月 -10 月,工商、公安机关开展的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去年全国工商、公安机关共捣毁传销窝点 2 万余处,教育遣散传销人员 40 余万人次,查处和取缔了一批传销组织,依法严惩了一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进一步遏制了传销活动的扩散蔓延。但目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传销的手段更加隐蔽,大量的群众上当受骗,传销造成的社会危害十分严重。工商、公安机关在保持严打高压,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远离传销、拒绝传销。
一、传销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明确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一种犯罪行为。《禁止传销条例》明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传销活动。参与传销活动,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均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二、传销行为的主要特征包括:
1. 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2. 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3. 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三、警惕传销组织打着“国家搞试点”、 “西部大开发”等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群众参与所谓的“资本运作”或“阳光工程”等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四、警惕传销组织打着 “招聘”、“介绍工作” 、“招工”等名义,诱骗学生、农民、下岗职工参与传销活动。
五、警惕传销组织打着“特许经营”、 “加盟连锁”、 “连锁销售”、“直销”等名义,诱骗中西部等地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到异地从事传销活动。、
六、警惕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 “网络代理”、 “网上学习培训”、“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名义,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活动。
七、警惕传销组织披着合法公司、企业的外衣,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等形式从事传销活动。
如果有人给您介绍的“工作”、“生意”或者推荐“投资”,前提条件是您得交钱或者购买一定产品,并且要您发展亲戚朋友参加,并许诺您可以从中提取报酬,这就是典型的传销行为,您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