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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御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因涉嫌传销被冻结账户

2020-11-11 13:38    来源:中新融媒󰄲0 󰋇 10104 次

  截图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今日,中新观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注意到一则题为《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潍坊御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文化行政管理(文化)其他行政裁定书》(以下简称:《行政裁定书》)。

  截图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据该《行政裁定书》显示,河北省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被申请人潍坊御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涉嫌组织领导传销一案中,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申请人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7月14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的账户予以冻结。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申请人潍坊御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王延民、黄梅、陈晓红、高瑞全、李永宁、于洪勇、李明合、葛建平、孙建红、宋成波、万卫秀、沈燕君、王淑霞、冯安玲、吴敬国、王刘昌、孙桂芬在金融机构使用的账户均予以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决,可以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据天眼查APP显示,潍坊御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16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宋成波担任法人、执行董事兼经理持股10%,监事王延民,持股90%。2020年8月5日,该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

  据相关人士透露,该公司借“拍电影为名”发放股权,该投资制度如下:

  投资为3000元金额。3000元购买股权成为正式股权人而后享受票房分红,总计发行3万股影片票房分红股;购买票房分红股权自动享有票房分红权利,票房前置分红为:每天1% 分红,分红200天(无推广动态150天)动态:直推一级 300元 间接二级 200元;市场推广分红奖励:分为5级合伙人,合伙人享有同级合伙人新增业绩的1%只享有一级,上级享有下级阶差。

  此外,直推5个股权人,团队20个股权人,可得推广新增业绩的 10%; 直推10个股权人,团队50个股权人,可得推广新增业绩的 15%;直推20个股权人,团队100个股权人,可得推广新增业绩的 18%; 直推30个股权人,团队500个股权人,可得推广新增业绩的 20%; 直推50个股权人,团队1000个股权人,可得推广新增业绩的28%。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7月15日,该公司经营范围由“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摄影摄像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软件开发;销售:文化用品、工艺品、广播影视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为“组织策划文化艺术策划;软件开发;销售:文化用品、工艺品、广播影视设备;影视策划;电影发行;文化娱乐经纪人;市场营销策划;承办展览展示;企业形象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对此,中新观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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