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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宝莱公司涉嫌传销花4.8万买个营销主任

2011-07-31 13:49    来源:康宝莱󰄲0 󰋇 19142 次
    日前,记者降临位于大郊亭桥东北角的康宝莱北京分公司二楼会展室时,这搭已经收罗了近200人,后来的人因为没座,只得站着。从成都来的苏密司脱自称是康宝莱的业务总监,在台上,他从自家施用康宝莱产品增重的效果挂齿,一直讲到以资为终生生业和从中获致的财富和社会形态肯定。他的演讲告一段落后,紧接着,六七私人鱼贯走上讲坛讲起自家在产品销行中获致的成功。会场不时响起掌声。

  据专门家推荐,《直销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对直销员培训的授课成员该当是直销企业正式员工,并具备直销培训员证,记者查看商务部网站公示的康宝莱公司获致直销培训员证的18私人居中,并无此人。

  邀请记者参会的上班成员还奉告记者,如此的培训会经常在公司会展室或宾馆、饭馆举办。参加完培训会后,邀请记者去的“康健顾问”和记者一起谈心得,并提醒记者可以先列一个名册,其中包括亲属、朋友、同学、双亲、昆季,其后一一打电话,向他们推荐产品并使其成为消费者。

  网友提康宝莱公司涉嫌传销质疑

  康宝莱予以否认

  “康宝莱是传销吗”?“要当‘业务主任’非得交3.5万元买货,不想干了还不退货,‘主任’可以从下线的销行额中获取抽成,这不是传销是啥子”等题目在百度贴吧的“康宝莱吧”上导发大讨论,有的帖子跟帖达上百条。昨天,记者在网上眼见,关于康宝莱的营销模式,网上有着紧张的争论。

  众网友质疑“康宝莱”模式

  名为“间魂”的网友称:“我在那儿做了半年赔了4万多元,他们的模式纯粹是传销模式,人人只要参加就得买差无几5万多的货。主要上班就是不已地找下线,卖产品的很少,因为卖产品根本就不会赚钱,只有下线越多,你就爬得越高赚得越多,但是难度相当的大,基本上就是踏着旁人的尸骸业绩你的青蚨梦”。

  “七姐妹”网友称,“康宝莱披着直销的外套,实为传销”,并举例子说做康宝莱想成为“业务主任”,非得购买4000pv的货物。康宝莱的参加者通过以认购商品的仪式变相缴纳“首级费”或“资格费”取得参加、推荐他人参加的资格;通过推荐他人参加进展下线成员,并由此创建具备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社团体系;利用参加者认购商品的货款支付先参加者的酬劳保持运作;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参加的先后顺序及其进展成员数量定规。

  也有持不同意见的网友,名为“步步”的网友说:“你上中华人民民主国商务部网站其后点击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系统最左面有批准审核的直销公司看看,第12个是哪个公司?不是康宝莱是啥子?真不懂得说康宝莱是传销的人究竟是妒忌?仍然心理有题目?”

  康宝莱否认传销之说

  针对局部网友提出的康宝莱营销模式是否为传销的质疑,康宝莱公司大北京区的负责人予以了否认。

  容纳记者采访时,该负责人表示,记者采访中取得的材料并非康宝莱印制,也未经康宝莱授权,而营养餐吧的上班成员在销行过程中表述的销行收益和构成框架在康宝莱公司亦不存在。

  无非,记者调查中通晓到,东花市南里和优士阁两处营养餐吧均是经康宝莱公司授权的经售商开设的。

  康宝莱

        系拥有直销牌照的企业

  尽管网友发帖质疑康宝莱的打理模式,但其在商务部和社稷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并无不良信誉记录。

  凭依《直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在我国从事直销打理须经商务部批准。任何单位和私人,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直销。同时也严格规定,直销企业从事直销,非得笃守《直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传销。

  目下,商务部批准的有“直销”牌照的企业共有24家,其中康宝莱(神州)保健品有限公司2007年获致了商务部批准的直销打理认可证,归属合法的“直销”企业。

  康宝莱打理网点推荐销行模式被指传销疑

  新闻内存

  康宝莱(神州)保健品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推荐,美国人马克·休斯在1980年2月,于洛杉矶缔造了康宝莱公司。康宝莱英文名字herbalife意思是“草本生计”。康宝莱神州总部设立在上海,公司员工达2000多人,在全球68个社稷和地区设有分公司。康宝莱采用直销模式销行产品,是全球主要的直销企业之一。

  查询工商部门公开的企业信息记录预示,康宝莱在北京注册的道别是一家分公司和一家办事处,即康宝莱(神州)保健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和康宝莱(神州)保健品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业内说法

  荫蔽“传销”难取证

  工商监管有难度

  社稷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在容纳采访时表示,规定社团者或者打理者进展成员,通过被进展成员直接或间接进展成员的数量或者销行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酬劳,或者要求被进展成员以缴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参加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形态稳定的任何行径都归属传销。

  据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子士透露,尽管随着《直销管理条例》、《封禁传销条例》、《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法子》等陆续出台,商务部和社稷工商总局在关于直销企业的监管制度设计上日臻完备,但实际监管中仍然很难。

  工商执法成员主要查处传销行径,但事体并不简单,从获取举报线索到调查取证还有很多难处。举报者手里掌握的大量调查记录、现场相片、传销内部资料等只能作为线索,并不中成为工商认定传销的凭证。

  “要认定‘拉首级’及复式计酬,需要获取公司相关财务报表,然而是凡全国范围内打理的这类企业,都有十分高的戒惧性,抄查一家小门店,几乎找不到有价值的凭证”。另据打击传销的前线工商贾员透露,传销企业为了逃避打击都很“老练”,给下线培训的资料和承诺书等,不会留下公司的印章或者可以认定其传销的凭证,很多案件积年难以定性。即便在工商、公安严打时,捣毁一些窝点,遣返局部底层传销成员,或者抓些“小鱼小虾”,但真正涉嫌犯有社团传销罪的核心人士,时常难以落网。

  专门家推荐,一直以来,我国都对传销采取高压态势,传销在包括北京在内的大城市取得了遏止,但个别直销公司为获取巨额利润和快速进展,不惜孤注一掷,其具备极强的荫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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