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联惠”传销驻马店四级代理公司董事长被提起公诉
12月14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外披露了一起“云联惠”网络传销案的起诉书。鹰鉴在该起诉书中看到,云联惠公司驻马店市四级代理公司董事长刘某某因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提起公诉。
2016年9月20日,被告人刘某某注册成为云联惠公司会员。2017年6月,丁某某(另案处理)以29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云联惠公司驻马店市四级代理公司董事长职位。
2017年8月,刘某某注册成立商务服务公司。后丁某某、刘某某等人依托该公司在驻马店大肆宣传云联惠商业模式,吸收发展会员,获取相应收益。
经广东鑫证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告人刘某某发展下线159人,提现金额936元;刘某某发展下线36人,提现金额1726元。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伙同他人以公司为依托,向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缴纳代理费后,成为该公司的代理公司,通过宣传消费返现、层级计酬的奖励模式等方式发展人员注册加入云联慧会员,以会员消费数额作为返利依据,骗取他人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法律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