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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数字货币理财为名骗了11万余人!江苏警方破获特大网络传销案

2020-12-30 08:43    来源:鹰鉴󰄲0 󰋇 6642 次

  “存入虚拟货币并开启“智能狗”就能获得收益,如果介绍其他人还有链接收益、高管收益。”12月28日,鹰鉴了解到,因故意伤害罪刑满释放的河南省驻马店籍男子孟某明(曾用名孟某斌)通过上述方法,在全国各地发展下线高达11万余人,因为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射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悉,2018年5月1日,陈波、丁赞清、彭一轩、谷智江等人合谋成立了“PlusToken”平台最高市场推广团队——盛世联盟社区,通过微信群、互联网、不定期组织会议、演唱会、旅游等方式发“布PlusToken”的介绍、奖金制度、运营模式等宣传资料,虚构、夸大平台实力及盈利前景进行宣传推广。

  “PlusToken”平台是一个以数字货币理财为名,让用户将人民币从国际货币交易平台上附买的虚拟货币存储至该APP中进行理财,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和投资金额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秩序的传销组织。

  按规定,每个用户至少需存入虚拟货币美金500元(约人民币3500元)并开启“智能狗”才能获得收益。“PlusToken”App设置智能搬砖收益、链接收益、高管收益等三种主要收益方式,从低到高的组织架构为“普通会员”、“大户”、“大咖”、“大神”、“创世”。

  2018年10月,被告人孟某明注册成为“PlusToken”App的会员,后通过分享其二维码供他人扫描的方式发展下线会员张某某等人。至案发,孟某明共注册两个“PlusToken”账号,共计发展下线112784人。

  2019年11月12日,孟某明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射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孟某明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向侦查机关退出非法所得314.8万元。

  射阳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孟某明组织、领导以数字货币理财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以投资特定金额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孟某明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根据法律的规定,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鹰鉴了解到,“PlusToken”平台共发展会员269万余人吗,收取比特币、比特现金、莱特币、以太坊、柚子币、瑞波币等非法数字货币高达121亿余个。

  11月19日,“PlusToken”重大网络传销案在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一审期间,该传销团伙首犯陈波、丁赞清等15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11年到4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00万元到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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