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网 󰊯 新闻资讯 󰊯 打传前线 󰊯 正文

法院判令披露“山清水秀人干净”的信息 原子恋公司起诉新浪微博主体公司

2021-03-26 08:19    来源:鹰鉴󰄲0 󰋇 9732 次

  3月5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的判决书。鹰鉴在该判决书中看到,北京原子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子恋公司)起诉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创科公司)。

  原子恋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对昵称为“山清水秀人干净”的微博用户所发表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言论采取删除、屏蔽、断开连接等必要措施;法判令被告披露昵称为“山清水秀人干净”微博用户的相关信息;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损失30万元,以及承担原告因制止侵害支出的公证费2057元。

  原子恋公司认为,新浪微博用户“山清水秀人干净”自2019年12月起,发布了大量针对原告的侮辱诽谤性恶意言论,例如“这个逼真的恶心极了家里人在这个APP上面高价买了东西,专门来了解这个原子链就是骗局”“看着北京原子恋科技有限公司CEO还在顶风作案宣传虚拟货币项目,还在别人的晚宴上发表演讲”“运营的北京原子恋科技有限公司的官网,竟然放在境外逃避监管且未经备案”“2018年8月才回国12月才注册运行的北京原子恋科技有限公司搞笑的是不到一个月就荣获2018年度新经济领域最具创新力CEO奖(到底做出了什么贡献?吹吹牛就能获奖?)”。

  上述微博账号发布的内容措辞粗俗,降低了原子恋公司的社会评价,给原子恋公司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和一定的经济损失。

  微梦创科公司作为新浪微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对该网站具有管理义务,应删除、屏蔽、断开连接相关侵权信息并根据原告的请求提供昵称为“山清水秀人干净”微博用户的相关信息。

  经法庭询问,原子恋公司主张其已经按照被告所提供渠道书面通知微梦创科公司,并提供了侵权内容的链接,但是微梦创科公司没有及时删除侵权内容,也未提供涉案用户的个人信息,微梦创科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微梦创科公司对此辩称,原子恋公司提交通知的邮箱并不是微梦创科公司接收有效通知的邮箱。

  但是,为解决实际问题,微梦创科公司通知原子恋公司补交相关信息,并删除了原子恋公司邮件中所提供的涉案文章,并未给原子恋公司造成损失的扩大。同时,微梦创科公司只能在法院明确要求下将披露用户信息,不能直接提供给原告。

  庭审中,原子恋公司提出要求追加被告,但未明确追加被告的具体身份,故本院不予准许。双方认可涉案侵权微博已被删除。

  通过本案已查明的事实,确有原子恋公司所诉涉嫌侵权的事实,微梦网络公司有披露涉案微博用户信息的义务,对此项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法院审理后,鉴于微梦网络公司已经删除了涉案微博文章,故对原子恋公司请求微梦网络公司对涉案微博文章采取删除、屏蔽、断开连接等必要措施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判令微梦创科公司向原子恋司披露微博用户“山清水秀人干净”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等用户注册信息;驳回原子恋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05元,由原子恋公司负担。

已有[0]条评论,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