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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三普法”促进《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落地见效

2021-04-15 14:38󰄲0 󰋇 6874 次

  2021年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的开局之年,平湖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省药监局关于《2021年浙江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以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为统领,落实“三种普法”,全面营造浓厚《条例》宣贯氛围,推动《条例》更好地落地见效。

  01.

  综合施策,全流程重点普法。

  把提高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条例》开局实施之年的重要普法任务,对新开办的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增设普法环节,确保生产经营者履行《条例》规定的新义务。整合梳理出《条例》内化妆品经营环节责任义务,制作《化妆品应知应会小红书》。同时把《条例》以及今年新实施的一系列配套法规文件通过科所联动的方式以及通过专题讲座、入企走访、线上培训等途径开展普法宣传,重点从生产许可管理、生产质量管理、经营质量管理、网络经营管理四大方面开展重点宣传。今年,已累计开展线上、线下讲座4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受众企业达900余户次。

  02.

  因地制宜,全领域靶向普法

  以各基层所(分局)为单位,梳理辖区内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健全完善“分片包干、底数清晰、落实到位”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片区区域优势,开展靶向性普法宣传。如当湖市场监管所发挥吾悦、大润发商城等放心消费示范区引领作用,对商圈内化妆品经营店开展普法指导培训,经开、新仓分局以婴幼儿化妆品专项整治为抓手,开展《条例》宣贯,新埭分局利用三八妇女节有力时机,发布化妆品消费预警,独山港分局深入农村开展《条例》宣贯,广陈、曹桥、林埭所在315宣传活动中开展《条例》专题普法,形成了《条例》宣贯多点开花的良好局面。

  03.

  科学推进,全方位一体普法

  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等全媒体矩阵作用,在微信公众号、微信钉钉群、钉钉直播间等平台连续推送《条例》及其配套法规文件、“以案释法”典型化妆品案例和普法宣传动态信息,深度剖析生产经营领域在《条例》实施后存在的违法违规现象、安全隐患等,如对化妆品原料的管理、化妆品试用装管理、美容美发机构等使用化妆品的管理等进行专题讲解,解答企业疑难问题、普及法律知识,努力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的化妆品市场秩序。

(来源:平湖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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