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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美伊娜多化妆品公司因违反广告内容管理规定行为及其从属被罚

2021-08-16 09:11    来源:北青网健康󰄲0 󰋇 11613 次

  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苏州美伊娜多化妆品有限公司(简称:苏州美伊娜多公司)因违反广告内容管理规定行为及其从属被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据苏虎市监处罚〔2021〕00387号显示,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的规定。

  本局于2021年8月3日向当事人依法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苏虎市监处告字〔2021〕318号),告知当事人作出此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当事人在五日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停止发布,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900元,上缴国库。

  此外,2017年12月21日,苏州美伊娜多公司因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被苏州市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人民币2400元,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合计3600元。

  据天眼查APP显示,苏州美伊娜多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13日,实缴资本为800万美元,吉川信示(YOSHIKAWA SHINJI)担任法人,日本美伊娜多化妆品株式会社全资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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