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据悉,沙湾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18日公开宣判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龙某、梁某、钱某等2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至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及孳息和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据悉,沙湾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18日公开宣判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龙某、梁某、钱某等2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至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及孳息和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依法予以追缴、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