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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新手段!当心“共享屏幕”变成诈骗分子“共享钱包”

2021-09-24 08:46    来源:央视新闻󰄲0 󰋇 10975 次

  智能手机的普及、无线网络的提速,使得“网络视频会议”软件的使用者越来越多。可诈骗分子也随之而来,他们利用“网络视频会议”软件中的一些功能,获取受害者的信息,进而实施诈骗。近段时间以来,江苏、山东、西藏相继出现了利用“网络视频会议”软件“共享屏幕”功能实施的新型电信网络诈骗。

  诈骗分子: 您买的快递有没有收到?

  受害人: 没有。

  诈骗分子: 那我们这边查询到您的快递已经丢失,这边会给您提供双倍的赔付。那我们需要您的账号,我们的赔付专员会通过网络会议给您确认,您需要下载一下会议软件。

  电话里,诈骗分子假扮快递物流公司客服,以网购快递丢失给用户赔偿为由,诱导受害者下载网络会议软件,进行诈骗。不久前,山东淄博的李女士就遭遇了这类诈骗。

  受害人 李女士: 当天下午,我接到一个香港的电话,他说我网上买的快递丢了。我还真是从网上买了东西,所以我就相信他了。

  李女士说,诈骗分子将她拉进网络视频会议房间里,这里既有自称的快递公司赔付专员,还有所谓银监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诱导李女士打开网络会议软件中“共享屏幕”。

  在点击了诈骗分子提供的链接后,被提示需要验证支付宝账户信息,随后手机便接收到的转账验证码。还没来得及多想,李女士发现自己的账户被相继转走了13万元。

  江苏常州的小韩不久前也遇到了类似的诈骗。诈骗分子假冒某金融机构的客服来电,要求她注销校园贷,并称如果不注销的话,会影响到她的征信。在获得小韩的信任后,诈骗分子诱导小韩在手机上下载了网络会议App,称这是为了便于指导小韩能尽快注销校园贷。

  常州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潞城派出所民警 卜雅倩: 此类诈骗中,骗子诱导受害人使用远程会议软件内的共享屏幕功能。一旦受害人使用此功能,即使诈骗分子不主动询问,也能看到受害人手机上的所有信息,包括输入密码时跳动的字符、收到的验证码等,从而转走受害人卡内资金。

  在两个多小时里,小韩一直和诈骗分子通过网络会议软件沟通,而“共享屏幕”的功能一直是打开的状态。挂下电话后,小韩发现自己的账户被转账了15次,累计金额高达16万多。目前,警方已经立案调查。

  警方提醒,诈骗花样繁多,涉及被陌生人要求下载软件、转账等操作时,可以致电公安部门确认是否诈骗,以免财物受到损失。

  “共享屏幕”被利用 用户手机支付密码遭偷窥

  记者从国家反诈中心获悉,近段时间以来,网络视频会议软件被电信网络诈骗频繁利用,其中“共享屏幕”成为诈骗分子偷窥用户隐私信息的手段。而记者调查发现,目前网络会议软件中普遍提供了“共享屏幕”功能,但在安全设置、隐私保护等方面,都存在隐患,亟待加强防范。

  记者在手机软件应用商店检索“网络会议”,便出现大量的App推荐,其中不少App都将“共享屏幕”功能标注在显眼的位置,甚至以此为噱头进行推广。

  记者和网络安全工程师对下载量较大的近十款网络会议软件进行了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在“共享屏幕”功能开启时,用户即使将手机网络会议界面切换出去,手机上的一举一动也都会实时传递给网络会议中的其他用户。

  网络安全工程师 葛健: 他每一步操作都会在屏幕共享里边出现,在诈骗端的屏幕上都能看到。比如说我们可以收到短信,然后在“诈骗端”也能看到。

  “共享屏幕”中,除了手机短信等重要的个人隐私被诈骗分子轻松捕获,用户重要的支付密码,也一览无余。如果支付密码被对方不法分子看到,变很容易被盗号。

  专家:“共享屏幕”莫让个人信息“裸奔”

  据网络安全工程师介绍,“共享屏幕”功能系网络会议软件研发初期时提供的一项服务,该功能可以在不同的电脑PC端,展示包括PPT等在内的会议相关材料,而当在智能手机上使用网络会议软件时,“共享屏幕”功能极有可能造成用户的个人信息被泄露。

  记者梳理近期多地发生的网络诈骗案件发现,诈骗分子为诱导用户下载网络视频软件,会根据不同用户的特点来编织不同的场景。有的会假扮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有的会扮演金融服务机构的客服、有的会用快递丢失进行赔付为诱饵,而最终都会让受害者下载可以提供“共享屏幕”功能的网络会议软件,目的就是偷窥用户手机上的隐私。

  网络安全工程师 葛健: 诈骗分子用“共享屏幕”,可以在远程会议的时候提供钓鱼网址,并且在你访问钓鱼网站的时候,直接通过“共享屏幕”的方式直接获取到你收到的短信验证码信息。

  对于陌生来电,网络安全工程师提示:切记不要点击相关的链接或者下载所谓的软件,更不能直接加入陌生的网络会议被进行“遥控”操作。而相较于目前广泛使用的“共享屏幕”功能的网络会议App,记者发现,有部分的社交平台也可以提供“共享屏幕”功能,但在用户使用手机短信、支付等界面时,社交平台会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屏蔽。互联网法律学者指出,网络平台在提供新型服务时,应当加强用户的隐私保护,通过技术手段防范不法分子钻空子。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 在“共享屏幕”的过程之中,个人信息基本上是一个“裸奔”状态。而且这个信息一旦传播出去之后,对方可能一截屏就完全撤回不了,对当事人来讲,个人信息危险是非常高的。可以说没有任何保障,没有技术上的保障,这种App功能是不能够实行的。(来源:央视新闻,总台央视记者 马力 常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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