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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开审判的亿元非法集资大案

2022-01-14 15:29󰄲0 󰋇 14403 次

  非法集资不但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还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危害极大。

  为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21年5月1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正式实施,这是非法集资领域第一部正式法规文件。此后,全国各地展开了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也加大了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

  网信视点整理了2021年公开审理和判决的亿元非法集资大案,提醒大家时刻守好“钱袋子”,远离非法集资!

  //顾国平等人非法集资830亿

  2015年1月,资本玩家、原A股上市公司慧球科技(现名“天下秀)的实际控制人顾国平,利用上海联璧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非法集资。从2017年9月起,顾国平等人采用前述类似手段又利用华夏万家金服平台非法募集资金。经审计,通过“联璧金融”“华夏万家金服”平台,顾国平等人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830余亿元,造成110余万名被害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20余亿元。

  2021年12月8日,这起诈骗大案宣判。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春晓资本非法集资730亿

  2015年8月至2018年8月间,被告人王戎、韩越等人,通过融数金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君融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春晓资本集团,设立君融理财平台,并先后收购抓钱猫、石头理财、牛板金及学良创立的聚财猫平台,在未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6%-16%的年化收益及保本付息为诱饵,非法募集资金730余亿元,造成19万余名被害人经济损失150余亿元。

  2021年12月29日,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该案件:王戎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韩越、薛亮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

  //“阜兴系非法集资565亿

  2014年9月起,朱一栋、赵卓权等人,使用虚构投资标的、夸大投资项目价值,并以高收益、承诺到期还本付息等为诱饵,设计销售债权类、私募基金类等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并发新还旧,不断扩大资金规模,以维持资金链。截至2018年6月,阜兴集团非法集资共计565亿余元,案发时未兑付本金共计218亿余元。

  2021年11月22日,据上海二中院官微披露消息显示,对朱一栋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500万元。此外,被告人赵卓权也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800万元。

  //金诚集团非法集资450亿

  2015年起,韦某等人利用PPP项目和自营项目发行私募基金。自2009年5月至案发,韦某等人通过金诚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向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450亿余元。金诚集团账面未兑付198亿,扣除已付收益,实际未兑付约172亿,再减去目前已追讨款项,造成损失约164亿元,不包括尚未变现的资产。

  2021年5月,该案公开审理,开庭审理近半年之后,2021年11月,金诚集团集资诈骗案迎来一审宣判。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胡瑜、徐恒超等11人8年、3年6个月等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

  //“联宝”非法集资157亿

  自2014年10月至2018年5月17日,被告人欧年宝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共向73290名集资参与人非法吸收资金157.599亿余元,造成59162名集资参与人损失59.226亿余元。

  2021年12月27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联宝”非法集资案,对被告人欧年宝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主犯被判处四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银来集团非法集资143亿

  2013年6月,被告人夏小平、唐罡等人注册成立多家公司,组建了“银来系”经营平台(被告单位银来集团)。2013年8月至2018年12月,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银来集团将放大、虚构的应收债权及投资项目提供给银来资产公司、银来金融公司包装成理财产品,连同银来基金公司发行的基金产品,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和销售。至案发,共计非法集资人民币143.57亿余元,造成被害人实际损失人民币34.07亿余元。

  2021年4月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金银猫”非法集资121亿

  2013年9月起,被告人徐国军实际控制上海金银猫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等公司,在线上设立金银猫平台,在线下开设实体店,公开宣传各类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2017年1月,被告人张林海采用代偿存量标的方式从徐国军处受让金银猫公司,延续部分经营模式,继续非法募集资金。经审计,自2013年11月至2018年7月,金银猫公司共计非法募集资金121亿余元,造成4万余名被害人经济损失17亿余元。

  2021年4月2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公开宣判: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并判处张林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五百万元;其余主犯也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国亿星”非法集资110亿

  2013年11月至2018年8月,被告人杜礼宾伙同被告人童诚杰、王春等人,通过杜礼宾实际控制的中亿国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亿国星(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享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9000余名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共计110亿余元。

  2021年12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公开宣判:对杜礼宾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童诚杰、王春、梁俏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八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至五十万元。

  //“永利宝”非法集资99亿

  2013年12月至2018年7月,余刚伙同张玉丰、李昊原,先后以上海永利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运营“永利宝”“火理财”线上P2P平台。并以承诺年化收益率6%至12%的高额收益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其间,余刚将“火理财”P2P平台整体转让给涉案人洪海舟。在洪海舟等人指使下,被告人刘玉成等人继续采用上述方法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余刚等人非法募集资金共计99.32亿余元,造成2.8万余名被害人经济损失12.77亿余元。

  2021年3月3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余刚、张玉丰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万元、500万元;对李昊原、刘玉成等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4年不等刑罚,并处40万元至20万元不等罚金。

  //“赢基金融”非法集资近27亿

  2013年7月起,被告人王进未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以“赢基系”公司为依托,在上海、浙江等地从事非法集资活动。至2018年9月案发,赢基金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共向7000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26.59亿余元,造成4000余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11.32亿余元。

  2021年5月19日,赢基金融集资诈骗案宣判:赢基金融公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八千万元人民币,王进以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千万元。其余主犯分别被判处十四年六个月、十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趣钱网”虚拟币非法集资8.6亿

  2016年3月以来,犯罪者张路、赵俪茹等人通过发售“普洱币”、“代币茶票”、“上市茶币”、“数字资产”等方式,并采取操控交易价格等诈骗手段非法集资8.6亿余元,给投资人造成2.3亿余元的巨大损失。

  2021年12月,法院公布裁判文书,判决赵俪茹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同时继续追缴赃款,返还给被害人。其余犯罪者另案处理。

  //“禾中集团”非法集资3.4亿

  2015年5月起,禾中集团公司以禾中集团酒泉种子产业园项目为依托,以承诺高额利息、购买股权、销售禾中私募基金等形式,在酒泉市进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截止2018年8月,共吸引参与集资群众1388人,投资2903人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总金额3.4亿余元,造成投资群众经济损失2.5亿余元。

  2021年6月19日,肃州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禾中集团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审理、判决情况。

  //“杜鹃花”虚拟币非法集资3.1亿

  自2018年起为敛财,利用炒作火热的区块链概念开发推出虚拟币“杜鹃花”,并编造“只要投资购买所谓‘挖矿机’,就可以将每日走路的步数转化为‘杜鹃币’,并在海外市场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谎言,骗取全国各地被害人钱财。短短一年内,“杜鹃花”化身疯狂“吞金花”,为被告人周行等人大肆敛财3.1亿元。

  2021年5月18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被告人周行等8人提起公诉。

  //“博鑫洗码”非法集资上亿

  2018年8月前后,崔某策划、发起“博鑫洗码理财”项目,截至2019年8月20日,博鑫理财报单量达417万单。经审计,犯罪期间,崔某非法占用资金3.54亿元。仅查明的平度团队等四个团队,非法集资金额达1.13亿元,造成投资人损失4921万余元。

  2021年12月,“博鑫洗码”案主犯因犯集资诈骗罪被青岛市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七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

  来源:网信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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