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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医树:普通食品可治病?拉人头、团队计酬模式涉嫌违法违规

2022-05-13 10:11    来源:微商电商调研󰄲0 󰋇 6517 次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商家开始转型新零售,这种商业模式将线上电商和线下实体店的优势相结合,给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体验。近日,微商电商调研注意到,“尚医树”以“大健康,轻创业”为口号,宣称其拥有央企背景、专利产品项目和线上线下同步运营的新零售商业模式,可以帮助千万创业者轻松实现创业梦想。

  据代理介绍,“尚医树”主要有四款产品,纳乳虾青素液态饮、纳乳艾叶油液态饮、纳乳嘌速通液态饮和尚医树姣然液态饮。这四款产品在代理口中都各自有各自的神奇功效。不仅如此,而且只需要一部手机便可以轻松实现创业梦想,最低投资千元便可以一边享受产品,一边赚钱。

  但根据微商电商调研调查,“尚医树”将普通食品宣传为可治疗疾病的产品,并且通过推广、拉人头形成上下级关系,团队计酬模式或涉嫌违法违规。

  “聚美医美”、“钜美健康”和“尚医树”

  代理介绍到,“尚医树”是大健康产业的黑马,背靠央企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实力雄厚,并且有着自己的专利产品项目和新零售模式,是一项稳赚不赔的项目。

  据了解,尚医树的主体公司为杭州上医特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上药九旭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浙江九旭药业有限公司的总经销商,“尚医树”产品都是由浙江九旭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而浙江九旭药业有限公司是被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投资的企业。

  企查查APP显示,杭州上医特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1月07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兴路1866号4号楼705室,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叶佳。叶佳持有该公司20%股份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该公司由施小辉控股80%且担任监事,施小辉是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同时,他也是“尚医树”的创始人。

图片来源:企查查

  2022年3月,施小辉受邀参加CCTV栏目《品牌新时代》,施小辉在栏目采访中提到,自己有十几年的医疗从业经验,见过了太多的看病难,创立“尚医树”,是为了推动大健康产业,引导公众建立健康风险发现与预防的意识,服务1000万家庭健康生活。

  施小辉称计划用3年的时间,让1000万家庭都有一个专业懂健康的人。同时在全国2800多个区县落地健康生活交流馆,从精准营养、高端医疗、心理健康、健康文化 4大方面落地完善,借助数字化渠道与平台帮助公众实现健康生活,并充分发挥央企的专业和品牌影响力,用科学循证证据传播健康。但经调查发现,尚医树还有另外一面。

  施小辉参加《品牌新时代》

  据了解,施小辉同时拥有多重身份。他是九三学社社员、浙江青年创业协会副会长、浙江省医疗健康产业促进会副会长、浙江省医疗行业协会副会长、金华创业协会理事、浙江全国理事会大健康产业委员、浙商少帅会会员、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委员、中国匠心企业家峰会组委会副秘书长,同时还是聚美医美的董事长和钜美健康创始人。

  此外,企查查APP显示,施小辉与5家企业有关联。除杭州上医特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外,施小辉对外投资了浙江钜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控股80%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投资了江苏鸿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并对该公司控股70%;100%控股了金华鸿信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并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在江阴纽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但这四家公司目前均已注销。其中,浙江钜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值得一提。

  图片来源:企查查

  浙江钜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最初名为金华聚美医美科技有限公司,是聚美医美的主体公司,2018年11月,公司又更名为浙江钜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其品牌也随之更名为钜美健康, 2020年品牌名又随公司更名为上药钜美。浙江钜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曾因劳动争议案由被起诉1次;因合同纠纷案由被起诉1次;2021年12月2日,该公司被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起因是该公司为吸引顾客购买食品,于2020年10月23日委托他人制作发布普通食品宣传广告,将普通食品宣传为“告别痛风排酸融晶尿酸克星抑制黄嘌吟”,发布广告费用为580元。而实际该食品为普通食品,并不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其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保健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广告不得宣传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属普通食品宣传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行为。依据《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被处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罚款,罚款人民币580元整,上缴国库。同年,浙江钜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撤出了对杭州上医特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100%投资,并于2022年5月1日完成注销。

图片来源:企查查

  从“尚医树”公众号不难看出,聚美医美和钜美健康就是“尚医树”的前身。在浙江钜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处罚后,施小辉选择了重新推出“尚医树”品牌,并将主体公司替换为杭州上医特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打着“新零售”、“大健康”的旗号重新出世。

图片来源:尚医树公众号

  通过公众号了解到,钜美健康曾推出五级代理模式,让消费者购买不同价值的产品达到不同代理等级,赚取零售利润和代理差价。还设置了同级返利和二代返利,以及团队业绩分红奖励,宣传称只要加入钜美健康,就有机会获得豪车奖励和全球游机会,还有机会获得全球业绩分红,更有区域合伙人躺赚模式。

  图片来源:尚医树公众号

  而微商电商调研注意到,浙江九旭药业有限公司是“尚医树”的生产企业,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03月27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仙华北街398号,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于鹏。该公司被上海上药杏灵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九旭药业有限公司分别控股51%、49%,而上海上药杏灵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又被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控股37.5%。因此,“尚医树”公众号一直宣传其有着央企为背书,正是因为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间接持股,而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是被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控股的,其实质是属于国有企业。

图片来源:企查查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浙江九旭药业有限公司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乌被法院强制执行1次;因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由被起诉2次;因著作权属、侵权纠纷案由被起诉2次;因买卖合同纠纷案由被起诉1次;因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由被起诉1次;因公司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被行政处罚2次,共计3000元;因生产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被没收违法所得12322.27元,并罚款174861.35元,共计187183.62元。

  普通食品可治病?“尚医树”涉嫌虚假宣传

  了解完“尚医树”的公司背景,我们接着来看“尚医树”的产品到底如何。

  通过代理分享的二维码或者微信搜索小程序“尚医树之家”可进入尚医树商城。商城主要销售纳乳虾青素液态饮、纳乳艾叶油液态饮、纳乳嘌速通液态饮和尚医树姣然液态饮四款产品。纳乳虾青素液态饮、纳乳艾叶油液态饮和纳乳嘌速通液态饮的售价均为388元/盒,尚医树姣然液态饮的售价为4980元/盒。

  图片来源:尚医树商城

  代理介绍到,“尚医树”的产品都应用了纳乳专利技术,可以使人体更好的吸收。据宣传,纳乳艾叶油液态饮主要成分为艾叶,可内服可外用,有祛湿驱寒的作用;纳乳嘌速通液态饮含有海洋鱼蛋白肽,可以控制尿酸;尚医树姣然液态饮含有虾青素、谷胱甘肽等成分,可以抗氧化、抗衰老并且可以全身美白;纳乳虾青素液态饮是“尚医树”主推产品,主要成分为虾青素,可以抗氧化、抗衰老、淡斑祛疤、治疗鼻炎、改善睡眠、改善便秘、降血压等神奇功效。

图片来源:微商代理

  但从产品包装可以看到,“尚医树”的产品实际为普通食品,其执行标准GB7101是国家饮料的执行标准,其产品本质就是风味饮料。

图片来源:产品包装盒

  “尚医树”产品的生产企业虽然是药企,但其产品的本质却是普通饮料。普通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其代理却宣传该产品有抗氧化、抗衰老、降尿酸、降血压等多种功效。

  《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第二十八条规定: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五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尚医树”三级代理推广拉人头、团队计酬模式涉嫌违法违规

  加入“尚医树”又如何创业赚钱呢?其代理宣传到,最低投入931元便可成为“尚医树”代理,代理分为VIP-创客-运营中心三个等级。每个等级都有不同的收益,具体内容如下:

  VIP: 一次性拿货三盒成为VIP,享受八折优惠,只需要投入388×0.8×3=931.2元便可成为VIP,VIP拿货价为388×0.8=310.4元/盒,销售一盒产品可赚388-310.4=77.6元差价。

  除此以外,VIP还有向上推荐奖励。VIP直推一个VIP可以免费获得一盒产品;直推一个创客可获得980元奖励;直推一个运营中心可获得5000元奖励(所有奖励均为一次性)。

图片来源:微商代理

  创客: 一次性拿货9800元可成为创客。创客拿货享受6折优惠,投入9800元可获得42盒产品,均价238.2元/盒,零售一盒产品可获得388-238.2=149.8元收益。还可以推广VIP赚取差价。

  创客直推一个创客可获得其拿货总额20%,即1960元的奖励,间接推广一个创客可获得其拿货总额10%,即980元奖励,直推一个运营中心可获得其拿货总额10%,即5000元奖励(推广奖励长期享受,好友每次拿货都可获得提成)。除此以外,创客还可享受云仓使用权,即拿货的产品不用发货到家,可以存放在公司仓库,等产品销售出去可直接从公司发货。

  图片来源:微商代理

  运营中心: 一次性拿货50000元便可成为运营中心。运营中心享受3.5折拿货价,投资50000元可获得368盒产品,均价135.8元/盒,售出一盒产品可获得388-135.8=252.2元收益。还可以推广创客和VIP赚取批发差价。

  运营中心直推一个运营中心可获得其拿货总额16%的奖励,即8000元(推广奖励长期享受,好友每次拿货都可获得提成);直推三个运营中心还可获得指定区域全体销售总盒数5元/盒的返现奖励。

图片来源:微商代理

  达到运营中心等级后,还可以享受团队业绩奖励。月个人业绩达到15万且直推的运营中心总业绩达到30万,可获得全国总业绩3%的分红奖励(所有达到要求的运营中心平分3%分红奖励,下同);月个人业绩达到20万且直推的运营中心总业绩达到80万,可获得全国总业绩3%的分红奖励;月个人业绩达到25万且直推的运营中心总业绩达到150万,可获得全国总业绩2%的分红奖励,三种奖励可叠加享受。

  此外,运营中心每完成50000的销售业绩,可获得5000股权奖励,每协助代理完成50000销售业绩,可获得1000股权奖励。那么股权有什么用呢?代理介绍到,如果三年内尚医树完成5个亿的销售额,就有机会被上海医药集团回购。目前的公司的估值是20亿(回购价格),似发2亿股,公司释放10%(2000万股)的股权给到市场的伙伴,每股价值10元,5000股就价值50000元。如果尚医树在三年内完成更高的业绩,那么相应的每股价值也会更高。

  图片来源:微商代理

  以上便是“尚医树”奖励制度全部内容。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该条例第七条将上述定义分解为如下三种类型:

  第一,拉人头,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二,入门费,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三,团队计酬,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尚医树”要求消费者购买一定金额的产品获取代理资格来变相收取入门费,以推广好友使其消费成为代理获取收益;以团队业绩达到不同要求获取相应的全国总业绩分红奖励以及公司股权奖励。这种“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模式已经涉嫌违法违规。此外,“尚医树”以公司原始股引诱消费者加大资金投入,宣称三年后公司上市可以获得一笔可观的收入。但该公司能否如代理所说在三年后上市还未可知。如果公司没有上市,那么所持的原始股出售需要经过公司同意,如果公司倒闭,这些股权还有可能会变成债券,投资前景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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