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 源容生物被处罚
转自: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0月28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福建省源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容生物)因生产未经注册的健发防脱洗发皂、原森堂防脱洗发皂,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9668.62元,罚款10万元。
7月17日,福建省药监局收到《三明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源容生物原森堂健发防脱皂有关情况的告知函》。该函称,三明市市场监管局在化妆品网络监管中发现标示源容生物的产品原森堂健发防脱皂宣称“固发防脱、强韧发丝”。此后,福建省药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7月29日,福建省药监局对当事人涉嫌生产未经注册的原森堂全能防脱洗发皂等特殊化妆品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2021年5月6日,源容生物在其住所地福建建宁经济开发区腾飞南路2号生产标有“健发防脱”字样、批号为20210506、规格为110±5g/盒的健发防脱洗发皂(又称“原森堂全能防脱洗发皂”)408盒,后于2021年12月20日至2023年9月28日期间以销售给建宁县部分单位和个人,得款8698.24元;2021年5月8日,当事人生产标示产品功能为“健发防脱”、批号为20210508、规格为110±5g/盒的原森堂防脱洗发皂(又称“原森堂CS防脱洗发皂”)50盒,后于2022年7月18日至2023年9月28日期间销售给李某某等个人,得款970.38元。上述两种产品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货值金额共计9668.62元。
另查,2023年10月18日,源容生物以“存在生产许可不合规问题”为由,向建宁县下游客户发出上述两种产品的召回通知,因下游客户已将上述两种产品全部售出或使用,未实际召回。2023年11月20日,当事人对尚未使用的上述两种产品外包装盒进行了销毁处理。
福建省药监局认为,源容生物生产的健发防脱洗发皂、原森堂防脱洗发皂因宣称具有防脱发功效,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属于特殊化妆品。当事人生产未经国家药监局注册的健发防脱洗发皂、原森堂防脱洗发皂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构成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行为。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前积极采取召回措施,符合《福建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相关规定的情形,当事人具有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节。鉴于当事人生产销售违法行为持续六个月以上,符合《福建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相关规定的情形,当事人具有可以从重行政处罚的情节。综合以上情节,根据《福建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以及《福建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规定,本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一般处罚。
10月16日,福建省药监局依法向源容生物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该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未要求听证。10月24日,福建省药监局依据《行政处罚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做出上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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