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购买保健品成瘾,竟牵出新型网络传销:检察院出手!
“
“自从我父亲开始接触他们家的产品,
他是一种药都不吃了。
去年他就因为高血糖晕倒过,
但醒来以后还是照吃不误,
我们怎么劝都不听!
今年七月他因为糖尿病性酮酸中毒直接昏迷住院了。”
——小勇
”
0
1
沉迷保健品的老爸
小勇说起这家线上商城
就恨得咬牙切齿。
2020年下半年,小勇爸开始购买的该线上商城的产品,产品类目有酵母锌凝胶糖果等。很多产品都含有糖分,根本不适合糖尿病人食用。
小勇
图片
要我说他们家的东西连保健品都不算!
充其量就是个食品!
这些人太可恨了,把普通食品宣传成包治百病的神药,
这不睁眼说瞎话吗!
不光谋财,还害命!
他们坑得可不止我们一家!我看他们有自己的微信群,
群里百八十口子人。
据小勇反映,微信群里还有“宣传活动”,购买17套2980的套餐可以获得股权5100股,价值15000元。小勇认为这都是该商城诱惑人们购买产品的套路。
“买三千块的产品送一万五的股权,
哪有这么好的事!”
2022年7月,小勇报了警,
要求警方查封该线上商城,
好制止自己那执迷不悟的老爹。
没想到,这一告
竟牵出一个大型传销组织……
02
发现网络传销据点
警方经过一番调查后发现,该线上商城由某生物科技公司经营,公司法人李四伙同妻子王五及其他骨干成员对公司的系列产品进行虚假宣传销售。
该公司线上销售形式较为隐蔽,消费者通过邀请码才能购买产品,购买产品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购买者购买产品后,其上级根据级别不同拿到相应的提成或者见点奖等奖励。截止目前,该团伙已发展会员2万余人,涉案金额约3000万元。
图片
公安机关认定
李四、王五及其他两名骨干成员
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符合逮捕条件。
03
区检察院审查介入
2023年9月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检察院收到由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文书及案卷材料、证据。
收到该案后,检察官审阅了案卷,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听取了辩护人和值班律师的意见,核实了该公司进行网络传销的相关细节。
公司经营形式
2017年1月 注册公司
犯罪嫌疑人李四在济南市注册成立了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2020年9月 搭建线上商城
李四安排技术人员搭建线上商城。他设计需要扫描或者输入上线的邀请码进行注册,注册后至少消费最少60元的产品才能成为正式会员,获得发展下线、收取提成的资格。
2020年9月 建立分销制度
根据发展人员数量、销售业绩分为六个不同级别,会员在商城购买商品后,其上级可以根据级别拿到不同的级差奖、见点奖等提成。
公司经营规模
01
截至2023年6月,该商城平台内会员已发展21层3万余人,其中有效人数超16000人。
02
该线上商城平台有效订单总金额超3700万元,其中平台提现合计金额在3200万元以上。
03
2020年9月至交易终止日,该公司获利超700万元。
检测检验产品
检察官通过调取证据通知书、检测检验报告证明:该公司出售的产品及产品中的污染物、添加剂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部分产品存在有效成分含量造假的问题。
传销行为的认定
图片
传销的三个本质特征
1、拉人头。
传销组织者、经营者通过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利益和其他经济利益),谋取非法利益的。
2、“加盟费”、“入门费”、“保证金”。
传销组织者、经营者通过要求交纳会费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会费。
3、“团队计酬”。
传销组织者、经营者形式上以团队计酬的方式,实质上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1
关于“入门费”的认定
本案中,商城的会员必须在商城购买最低60元的产品方可获得返利及通过发展下线获得提成。检察官认定此行为为收取“入门费”,属于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方式获得加入资格的情形。
2
关于“团队计酬”的认定
本案中,该公司的行为看似是通过网上商城平台销售商品,但是其计酬依据并非销售业绩。结合在案证据来看,会员通过拉人头敛财的动力远高于销售商品牟利动力。会员大多只关注下线数量与层级,甚至不惜通过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方式拉人加入。商品只是牟利道具。
因此检察官认定该公司仍属于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的传销活动。
2024年1月初,
区检察院向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提起公诉。
04
区法院宣判
2024年九月,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对该案进行宣判。
李四、王五及其他骨干成员共七人
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并罚金;
情节最为严重的李四,
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检察院
图片
互联网时代,
传统传销“改头换面”
新型传销方式层出不穷
把握传销的本质特征,
才能慧眼识骗局,
避开“洗脑式”宣传
的糖衣炮弹。
[此文来源: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检察院,版权说明:以上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