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芝孢子粉宣称疗效 总局发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6月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十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据悉,今年以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贴近民生热点,持续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截至4月底,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1459件,罚没款8830.9万元。
此次公布的案例中,食品领域有2起,如下:
浙江省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查处
义乌市硕鑫日用百货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经查,义乌市硕鑫日用百货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媒介发布“海参鹿精丸”“灵芝孢子粉”等普通食品广告,宣称产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使用“中医调理疗程”“西医对比”等医疗用语进行宣传。
今年3月,浙江省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
台州市健贝食品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经查,台州市健贝食品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媒介发布“金斯健贝亚麻籽油”等普通食品广告,宣称产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含有“通过FDA认证、UL保险认证”等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今年3月,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