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警惕投资理财背后的网络传销陷阱
随着网络的普及,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投资理财高回报的幌子进行网络传销活动。6月24日,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警示,提醒广大群众要警惕投资理财背后的网络传销陷阱,切勿受高额利益诱惑,把陷阱当馅饼。
3月11日,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漳州开发区分局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反映当事人冯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因冯某违法行为发生地为漳州开发区,故将该案移送开发区分局办理。3月26日,漳州开发区分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经调查,冯某于2019年7月经朋友赵某介绍,注册成为某外汇平台会员,先后进行三次投资,总计投资金额为766万元,全部收益以积分形式用于平台复投,并介绍他人注册该平台账号参与投资。因某外汇平台主要发起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追究刑事责任,该平台已关闭,当事人未从平台提现任何收益。冯某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介绍他人参加传销的行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开发区分局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1万元。
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指出,传销的本质就是利用少数人投机、贪图快速得利的心理,鼓吹一些不可能得到的预期收益。一旦陷入传销,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还必须承担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网络传销具有很大的迷惑性和隐蔽性,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增强防范意识,切勿受高额利益诱惑,把陷阱当馅饼。如果发现传销行为,要积极举报,为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传销提供线索,让传销组织无所遁形。
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群众,投资理财型传销活动可能涉及非法集资,以传销手段非法吸收资金达到一定的数额或者集资参与者达到一定的人数,可能构成集资诈骗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也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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