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化妆品注册审评协同试点工作启动
日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通过化妆品智慧申报审评系统,将一组特殊化妆品低风险变更事项转交广东省药监局办理,标志着特殊化妆品注册审评协同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启动,“国家局—省局”审评协同机制探索迈出了重要一步。
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探索建立“国家局—省局”联合审评协同机制,委托具备能力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承担特殊化妆品部分技术审评工作。为落实相关措施,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指导中检院组织开展试点工作,遴选具备一定条件的省级药监部门,协助中检院开展特殊化妆品技术审评。值得注意的是,试点不是审批权下放,而是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央地协同联动,按照“全国一盘棋”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审评工作质效,加快产品上市步伐。
试点工作旨在探索形成“一张网络、一支队伍、一套标准、协同高效”的审评体系,进一步提高化妆品技术审评质效。对此,按照国家药监局部署,中检院会同相关单位积极筹备,并赴化妆品产业较发达的省份调研,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据了解,参与试点的省份需具备审评能力、工作制度、信息化系统等方面的相应条件。2025年,中检院有序推进信息化系统调整升级等工作,并指导省级药监部门开展试点准备工作。其间,中检院对来自多个省份的45名化妆品技术审评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指导他们深入了解特殊化妆品审评工作要求、参与关键审评环节,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提升能力,进一步为试点工作夯实基础。
经过前期准备,2025年11月,中检院对有意愿参与试点的省级药监部门进行现场评估,综合考虑区域产业发展情况等,确定了试点单位。
目前,广东省药监局是首个通过评估的试点单位。广东省位于化妆品产业聚集区域,试点工作的开展可以发挥先行探路、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据悉,试点工作将分类分步实施,首先从风险程度较低的变更申请事项进行探索,后续随着审评能力提升和经验积累,逐步扩展至延续注册、首次注册等申请事项。中检院将向试点单位随机分配审评任务,加强技术指导,并严格监督评价,对试点单位不定期进行再评估,以保证审评质量。(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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