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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最大传销案 家帝豪借“养老”敛财10.9亿

2014-04-23 10:21    来源:新民晚报󰄲0 󰋇 23928 次

  热直销网快讯:是创新商业模式,还是非法传销骗取钱财?6年间飞速发展代理商6万余人,范围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高达10.9亿元。21日上午,上海有史以来涉案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传销案在市二中院公开开庭。记者在网上开庭公告看到,此案预计庭审两天。

  数百人聚集法院门外

  今天上午,市二中院门口聚集上百人,将通道挤得水泄不通。不少人身上穿着“我爱我买”电子商务购物平台的红马甲,其中不少人已是白发苍苍的老人。

  今年64岁的曹建华于2004年5月注册成立上海家帝美容保健用品有限公司,此后分别于2007年7月更名为上海家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0年6月25日更名为家帝豪公司。

  2007年起,曹建华通过旗下一个名为“我爱我买”的电子商务购物平台,以推销网站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5000元或者1万元的商品套餐以获得加盟资格,并按照推荐发展加盟的先后顺序组成上下线关系,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不断发展他人参与。2010年,曹建华推出“消费养老”项目,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代理商。

  据统计,至案发,家帝豪公司在全中国31个省市共计发展代理商6万余人。2009年11月24日至案发期间,公司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共计10.9亿余元。家帝豪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情节严重,对其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万元。同时,对家帝豪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建华及该公司其他10名主管人员,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2年6个月(缓刑3年)不等,并处罚金1000万元至5000元不等。

  根据黄浦区法院一审判决,家帝豪公司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罚金2000万元;同时,在家帝豪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市场部经理、财务经理、结算部主管、技术总监、企划部经理、教育培训部副主管等职务的曹建华、杨文斌、项萍等11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不等,并处罚金1000万元至5000元不等。其余68名代理商被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至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000元至180万元不等。

  11名被告人均上诉

  一审判决后,11名被告人均上诉。

  头发花白的曹建华首先为自己辩护,称自己的公司是将传统销售和电子商务结合,以销售产品为主导,创造了巨大的商业业绩。公司以销售为主导,以消费养老的创新理念帮助国家、消费者养老,因此完全是正当经营。而且,公司除销售人员外,其他人都拿工资,不属于传销的经营模式。

  杨文斌等则认为一审判决量刑、罚金均过重。还有被告人认为,自己只是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工作职责而已,没有触犯刑法,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

  由于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曹建华、辩护人等提出,家帝豪公司及代理商的行为不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特征,不构成犯罪。检察员同意一审的判决意见,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庭审于18时40分结束,法庭将择日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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