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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生活不精彩 网上传销罪难逃

2014-05-19 10:49    来源:包头新闻网 󰄲0 󰋇 17157 次

  热直销网快讯:换了个“马甲”的传销为何还是能让人疯狂?随着传统传销模式向新兴的网络传销转型,向资本投资、金融理财、电子商务等领域蔓延,人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投资安全?近日,昆区法院审理的一起网上传销案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与思考。

  “精彩生活”:起源于江西

  “太平洋直购官方网”是江西精彩生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旗下的电子商务平台,2008年12月上线运营。精彩生活公司在其太平洋官方直购网上宣称为广大消费者打造一个“省钱+赚钱”,“就业+创业”的平台,推出所谓的“BMC”经营模式,并将商品利润以消费积分的形式返还给消费者。

  为此,该公司制定了会员返利制度,分为消费返利和推广返利两种,会员分为普通会员与合格渠道商会员。渠道商分为十二级,要求参加者以缴纳7000元至7000万元不等保证金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交纳的保证金越多,级别以及享受的返利比例就越高。渠道商可以通过消费积累获得保证金返还及相应的消费返利,直至保证金全部返还。交纳保证金的渠道商也可以通过市场推广即发展下线渠道商户来获得保证金的返还和相应的推广返利。普通会员只享受消费返利的优惠。在该返利规则的引诱下,渠道商等会员纷纷选择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以达到快速获利的目的。

  发展会员:传销在包头

  我市的石某、王某、郝某、裴某从2010年6月开始通过缴纳499万元———2.8万元,分别成为首席诚信渠道商、特区诚信渠道商、大区诚信渠道商。石某、王某、郝某在青山区宝林花苑开设“精彩生活概念店”,专门用于为精彩生活公司会员提供注册、购物、返利、宣讲等服务。他们还多次组织会员听精彩生活公司营销模式的课程,通过上述方式发展会员。裴某在成为精彩公司会员后,通过讲课等方式宣传精彩生活公司的运营模式,积极发展会员。石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406人,共获利178.5万元;王某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会员406人,共获利70.5万元;郝某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会员253人,共获利47.25万元;裴某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会员446人,共获利69.06万元。

  昆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石某、王某、郝某、裴某参与江西精彩生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积极宣传该公司并发展下线人员,其层级都达到三级以上且所发展人数均达到三十人以上,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到案后,他们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配合侦查部门查清案件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主动缴纳罚金,确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手段、情节、危害后果以及悔罪表现,判处几个被告人有期徒刑3-2年,缓刑2-3年,并处罚金3-5万元。

  法官说法:更具欺骗性

  主审该案的法官龚晓莲向记者介绍,这种返利模式实际上是一种网络传销行为。“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普及,以及政府部门对传统传销的打击力度加大,传统传销团伙纷纷转向网络,已呈泛滥趋势。网络传销花样不断翻新,有将传统销售模式完整搬到网上运作的;有以点击广告赚钱为名实施传销的;有以‘合作私募’为名的金融传销;还有以‘消费返利’为名的传销,以‘股权投资’和‘网络理财’为名的金融化网络传销也处于上升势头。和传统的传销活动相比,新型网络传销隐蔽性更强,因而更具有欺骗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产品提供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龚晓莲说。

  ■记者手记

  记者了解,近年来,不少大型网企涉嫌网络传销而崩盘,除了江西的精彩生活外,金缘购物联盟、重庆帅拍公司“返本壹佰”、浙江万家购物网站、珠海赛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均被查处。

  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不管打着什么幌子,突出特征都是“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包括所谓的“会员费”、“加盟费”、“产品费”等,参加人员形成上下层级,先加入者的收益及返利实际上来源于后加入者缴纳的费用,所谓“产品”、“服务”只是掩人耳目的幌子。和石某、王某、郝某、裴某这些各级渠道商相比,众多普通会员真正获利的极少。其实,网络传销的实质和传统传销活动没有区别,到了最后,大多数“下线”只能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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