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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蚁酷网”传销当事人书籍仍在销售

2014-06-07 22:24    来源:中国江苏网 󰄲0 󰋇 18048 次

    热直销网快讯:中国江苏网6月6日讯(记者 王逸男 通讯员 江晓峻)今年年初, 南京工商联合公安查处南京首次查处涉嫌网络传销案,“蚁酷网”真实面目也浮出水面。今日,南京工商局公布对“蚁酷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吊销营业执照、没收非法所得及罚款共计860余万元。



  本案的案卷。

  


  当事人黄正凯撰写的书籍。

  金字塔式网络传销掩人耳目

  南京蚁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蚁酷网,表面上看是一家2012年1月在南京工商部门注册的正规公司,蚁酷网通过在网络上打着“打造傻瓜式创业平台,帮助百万人在家创业”的旗号,诱导网民购买不同数额的产品。

  经营范围包括:网络信息技术,电子产品领域的软硬件开发、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营销策划,日用百货销售等。然而,在2013年10月之前,其并无任何实际经营活动,只是依靠“蚁酷网”进行所谓“在家创业”的宣传,拉人入伙。

  该公司对加入所谓“创业系统”等级分明,交纳60—120元体验费、1000元岗前培训费可成为业务代理,可在他发展的用户市场中得到3.75%的返利;交纳9800—24000元可购买客户管理系统,成为金牌代理,可从他直接发展的用户市场中得到7.5%—30%的返利;交纳5万元便可购买公司原始股。以金牌代理为例,发展人员购买了60元的体验包,金牌代理可得到7.5%即4.5元返利,所发展的人购买了1000元岗前培训和9800—24000的客户管理系统,金牌代理可获得30%的返利。

  “擦边球”早有准备 辩解振振有词

  4月28日,南京市工商局依据《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向当事人送达了拟作出的内容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分别于5月14日、19日,依法公开举行听证会。

  当事人在会中辩解,举出多种依据辩解其行为不构成传销行为。指出:加入蚁酷网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缴纳的各类费用均可享受到对应的产品和服务;培训费还可以申请退款;业务收入均用于公司发展等六大“辩词”。

  南京市工商局经过认真复核,认为当事人申辩事实与理由不成立。“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在整个运行模式中,并没有让服务或商品给买受人带来其他的收获,而被发展人员缴纳各类费用的目的也仅是要成为业务代理。“此案的办理人员夏寒冰说道。与此同时针对培训费退款,也设置了多重退款条件,大额的金牌代理的费用是不能退。

  最终,决定书中提出: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没收违法所得7105876元;罚款1500000元。共计8605876元,上缴国库。

  当事人出版传销系列书籍 各大网站均有销售

  据了解,蚁米公司从去年11月开始,穿上了自认为干净的马甲,在网上开设了一个类似于天猫商城的“蚁酷商城”,邀人在商城开网店。去年7月,当事人黄正凯甚至出版图书《全民皆商》,记者查阅亚马逊、当当、苏宁易购、京东等网站时,发现此书仍在销售。

  记者与办案人员共同翻阅此书发现,书中毫无实质性内容,空谈经济学、创业理论等。潜移默化的宣传着“蚁酷网”的精神和内涵。

  南京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伍勇提醒广大市民:致富需要通过劳动,快速致富根本不存在。“在辨别该网站是否为传销网站时,要注意是否需要交纳会费,是否需要不断拉人来获取利益,这些都是充分的证据。天下没有快速致富的馅饼,网民要认清事实。”伍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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