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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打击传销:为传销提供场所 最高要罚50万

2014-12-11 11:14    来源:内江新闻网-内江日报󰄲0 󰋇 26878 次

  

  传销疏导室

  传销,让多少人做着发财美梦,又让多少人梦断黄粱,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近些年来,全国各地都在坚持不懈地打击传销,但传销仍然打而不死、禁而不绝,其隐蔽性、顽固性可见一斑,打击传销工作任重而道远。

  2011年,我市成立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工作职责及国家有关打击传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力强化打击传销行为。

  今年来,我市大力查封传销窝点,全面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让传销组织和参与者无处可藏。今年1-11月,全市仅市中区就依法查封涉嫌传销窝点121户,遣散涉嫌传销人员1514人,有力地打击了传销行为。

  ■查封窝点

  让传销者无处藏身

  今年5月,又一次剑指传销的专项行动在城区展开。经过长期摸排走访调查,由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的执法人员开展集中打传行动,短短3个月,就连续端掉隐匿于城区的100多个传销窝点。

  8月的一个夜晚,市中区马鞍山社区一套出租屋内人影绰绰。当执法人员敲开该出租屋的门时,一屋子男男女女躺在地铺上,用惊愕的眼神望着执法人员,墙角的几十个漱口杯里,齐刷刷地摆放着方向一致的牙刷。

  “我们是派出所的,请大家出示身份证,配合调查。”在民警要求下,屋子内22名“租客”极不情愿地掏出身份证。证件信息显示他们来自贵州、湖南、云南等地。

  随后,执法人员在房间内发现大量笔记本,上面记录有开展“连锁销售”和“发展下线”等上课及会议记录内容。在确定出租屋居住人员涉嫌从事传销活动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查封、扣押涉嫌传销物品,在大门上贴上封条,并把涉嫌传销者带回单位教育、遣散。

  “查封期间,任何人要进入房屋并使用房屋,必须经公安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市中区工商局经检大队大队长邵军说,查封出租屋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传销人员被遣散后再次返回,彻底杜绝传销人员打而不绝的难题。

  此外,工商执法人员还在门上贴上了行政告诫书,要求出租屋业主(单位)不得继续出租房屋给涉嫌传销人员,否则将被依法处罚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事实证明,这一举动对于大多数业主来说都很管用,不少业主接到通知后及时联系派出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表示今后将慎重选择出租对象。

  “当然也有部分涉嫌传销者顶风作案,他们被遣散后又回到出租屋,悄悄撕掉封条,继续从事传销活动。”邵军说,公安机关在回访时一旦发现这种情况,将对违法者予以行政拘留。

  今年8月7日,席某等48名涉嫌传销人员明知市中区交通路某出租屋是被工商部门查封的传销窝点,还将封条撕毁并入内开展传销活动,最后被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集中遣返涉嫌传销人员

  ■擦亮双眼

  警惕可疑租客

  “我出租房子的时候,都会问对方是做什么的,好多人入住等问题,直到我放心了才会把房子租出去。”得知社区内有两套房子因为被人租下搞传销活动后,马鞍山社区居民黄晓华说。不过他也有担心:“万一搞传销的不说实话怎么办,房子都租出去了,我也不可能天天去守着啊。”

  与黄晓华有着同样顾虑的房东不在少数。记者在环城路一房屋中介所采访时了解到,该中介掌握的大多数房源都是业主委托出租的,平时有人来租房子,中介所的工作人员就会拿着钥匙直接带人去看房,最后通知房主来签字就了事。

  “很多房东都只管到了时间收房租,平时也懒得去过问太多,甚至有的外地房东还委托我们代收房租,人都不愿出面一下。”某中介所工作人员说,平时来租房子的都只有一两个人,至于后面一套房子住进多少人,他们就不太清楚了。

  对此,市中区工商局执法人员表示,市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首次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执法部门将先以教育为主,对于屡教不改者,才会处以罚款。

  据了解,一些房屋业主将房屋租赁作为主要经济来源,只注重眼前利益,不愿支持对传销的打击,甚至袒护传销者。

  “这就要求房屋业主和房屋中介经营者不能只图收钱了事。在从事房屋出租活动时必须加强辨别租客身份;在出租后要经常加强房屋管理,定期掌握租客动态,切实履行好应尽的社会责任。”工商执法人员说,一旦房屋业主或者房屋中介机构人员发现租客涉嫌开展传销活动,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或者工商管理部门举报。而小区物管、社区干部等还应该加强对辖区内居住人员结构、动态行为的调查掌握,一旦发现可疑人员,也应该立即向相关执法部门举报。

  

  对参与传销活动者进行心理疏导

  ■学会辨别

  传销者多藏身老旧小区

  那么,普通市民如何辨别租客是否为传销人员呢?

  市中区工商局负责人说,根据执法部门多年来打击传销活动总结的经验分析,在内江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大多来自云南、贵州、河北、湖南以及省内的绵阳、遂宁等地,口音和内江本地人有较大区别,易于辨认。

  此外,市中区有大量老旧居民住宅小区,这些小区由于缺乏专业的物业管理、交通位置偏僻且房租相对便宜,是传销者首选的藏身之地。目前内江老城区的传销窝点主要集中在河坝街、民族路、桂湖街、阴家巷、劳动巷等地。

  从年龄构成方面分析,在内江的传销人员有低龄者、高学历者逐年增多的趋势。越来越多10多岁到20岁的青少年加入到传销组织,而其学历水平也由前几年的初中、小学文化程度居多演变为高中甚至大学学历增多。

  “传销者的活动规律是早出晚归。白天出门听课接受‘洗脑’培训,晚上则回到出租屋内休息。”市中区工商局负责人说,传销者一般两三人结伴出行,几乎不与本地人交流,购置生活用品、大米蔬菜等也是由专人负责,集中采购。

  市中区工商局执法人员提醒业主,遇到求租者时一定要多留心,多提问。比如“你是哪里人?”“来内江做什么呀?”“几个人住啊?”“大概要住多久呢?”等等,多问几次,一旦发现异常,尽量不要出租。

  而已将房屋租出去的业主,也要经常利用收取租金等时机观察拜访租客,如果发现出租屋内居住人员较多,有在地上打通铺或者经常拉窗帘遮盖窗户等异常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社区反映情况。

  ■打疏结合

  全力创建无传销城市

  要巩固打传成果,仅靠堵和取消窝点是不够的,还得开展更加形式多样的打传工作。我市为创建无传销城市,探索出了一套“内江打传办法”。

  在市中区工商局三楼的一角,有一间特殊的办公室,这是内江在全省建立的首个传销人员疏导室。在疏导室内,工作人员几乎每个月都会对传销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和法律知识培训,帮助他们挣脱传销的思想泥潭。

  疏导室内有完善的工作制度、工作守则、疏导员培训制度、传销人员追踪调查回访表、传销及变相传销人员登记表、传销疏导效果自我评估表等,专门针对被骗的传销人员进行心理疏导。“除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外的,我们一律进行疏导,确保疏导覆盖率100%。”工作人员介绍说。

  疏导员主要通过“学、看、谈、疏”四个办法劝导传销人员回归正常生活。“学”,即执法人员将传销人员集中起来,组织学习打击传销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政府及执法机关打击传销的决心、打击传销的形势及取得的成效;“看”,即利用电视机、DVD等影像设备,组织传销人员现场观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光盘;“谈”,即执法人员与传销人员交谈或者询问;“疏”,即分析被疏导人员的心理状态,结合典型案例讲解,展开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和感化工作,通过深入剖析传销内部结构及运作方式等特点,揭露传销活动骗人的本质以及参与传销活动的严重后果,达到被疏导人员彻底醒悟、自觉脱离传销组织的目的。据了解,自传销疏导室创建以来,该局共疏导传销人员120名,如今他们之中大多数都在从事正常职业。

  此外,我市老城区还以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开展了“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校园”、“无传销乡镇”的“三无”创建活动,先后建立了“无传销社区”4个,“无传销校园”1个,“无传销乡镇”3个,通过宣传、讲解、图说等方式,到学校、乡镇和企业开展打击传销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大学生、村民的法律意识,引导他们自觉抵制传销,营造全社会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

  “打击传销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市中区工商局负责人说,现在传销呈现出了新的特点:由过去的“杀熟”向“生熟通杀”转变;由过去的主要诱骗没有积蓄、没有职业、没有阅历的人向诱骗高收入、有钱人下手;由过去的控制人身自由向不控制人身自由过渡;由过去的强索小金额人头费,向假借国家政策,大资金运作,利用假媒体掩护过渡;由过去的低智商、暴力型向专业化、智能化过渡;年轻人和大学生受骗人数激增。

  针对这些特点,我市将加大打击传销力度,继续完善多部门打击传销联动机制,建立信息交换平台,拟定传销组织人员“黑名单”,严厉查处为传销提供房屋等便利条件的行为,同时依法加大对直销行业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经批准从事直销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打击打着“直销”、“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旗号从事传销的活动,遏制传销网络的蔓延趋势,为内江成功创建“无传销城市”加码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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