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特大传销案二审维持原判:涉案超20亿,主犯获刑十二年半
9月10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16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了济阳区人民法院2020年3月31日作出的(2019)鲁0125刑初43号刑事判决。
10日,二审宣判。
“3·16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由济阳公安分局侦查终结,济阳检察院于2019年2月26日提起公诉,济阳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2019年5月13日至17日、8月20日至9月5日、12月24日至12月27日三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该案被告人人数多达16人,辩护人人数多达28人,30万涉案传销人员遍及全国各省市,扣押冻结资金近5亿元,是该区有史以来案情最复杂、涉案价值最大、涉案人员最多、开庭时间最长的一起重特大案件。
济阳法院判决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