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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宝莱部分网点涉嫌传销?

2011-03-10 21:51    来源:北京青年报 中国日报网    作者:独步天下客󰄲0 󰋇 18175 次

  

  图为位于东花市南里的康宝莱经营网点■摄影/本报记者 袁艺(1/6张)

  从业务代表到业务经理,月收入即刻跃升至最高5万元;继续“发展”下去,5年后就可以当上“品牌大使”,月收入可高达百万元,还能无限次免费环球旅行……这一张张诱人的“大饼”就是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部分网点的工作人员不断向“来宾”们灌输的。连日来记者通过暗访,一条隐蔽在“业务等级”、“团队计酬”营销模式背后、疑似传销的利益链条逐渐浮出水面……

  不需学历、不需经验、不需大资本、不需投入过多精力,100元办卡,3年后年收入就可达到数百万元,还能无限次环球旅游。连日来,记者暗访作为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经营网点的部分营养餐吧时,餐吧中的“营养顾问”不断给记者灌输同一个快速获取巨额财富的营销模式——发展团队成员,获取高额提成。

  而在网上,获商务部直销经营许可的康宝莱是否涉及传销,网友们早已展开激烈的争论。对此,康宝莱公司大北京区的负责人予以明确否认。

  餐吧工作人员

  热衷“拉人入伙”

  连日来,不断有读者反映,每到晚间交通高峰时间,都有人穿梭在广渠门内大街的车流中散发小广告,广告宣传的是一种叫“康宝莱”的减肥产品,其单页中印有“保健和体重控制产品世界销量第一”、“全面启动中国市场,欢迎有识之士加盟”等字样。

  反映情况的市民告诉记者,其按照小广告上标示的地址找到位于东花市南里的“营养餐吧”后,餐吧工作人员除介绍保健品的功能之外,一再向他宣传公司的销售模式并热情地邀请其加入。“他告诉我,这是小投入、无风险的大生意,只需100元办张卡,3年后年收入轻松就可达到200万元!”

  

  ■暗访二、在康宝莱东花市南里营养餐吧,工作人员一边展示产品,一边向记者传授如何发展团队成员 (2/6张)

  按照该读者提供的线索,记者先后来到位于东花市南里及双井优士阁的“营养餐吧”。不约而同的是,在介绍完保健品的减肥、抗癌、防止高血压等功效后,两家餐吧的“营养顾问”都开始宣讲3年就能年收入200万元的销售模式。“只需将身份证、工行卡复印件和1张1寸照片以及100元资料费交到康宝莱公司就能拥有经营权”,营养餐吧的人这样告诉记者。

  产品销售人员

  逐层分为六级

  餐吧工作人员介绍,顾客拥有经营权后,可以作为康宝莱公司的业务代表进行产品销售,业务代表根据销售业绩获得销售提成。他们告诉记者,康宝莱公司将所有业绩以PV值计算,1PV等于人民币12元,月完成1200元至48000元(也就是100PV至4000PV及以上)可获得15%至26%的销售提成。

  “当业务代表赚不了什么钱,要赚钱就要继续向上发展!”餐吧中的3个“营养顾问”各自给记者画出了一张构架图,分析巨额财富从何而来。根据构架图显示,业务代表之上是“业务主任”,成为“业务主任”的条件是自己或团队购买4000PV(约48000元人民币)的保健品。业务主任的收入由6项构成:

  

  其一是自己销售额30%的提成;

  其二是销售服务奖,该奖来源于你发展的团队,你可从团队的前三代中获得级差奖1%至15%。东花市南里“营养餐吧”的健康顾问给记者举例,假如你发展了A,A购买了6000元保健品,A获得19% 的提成,收入为1140元,公司将从A的销售额6000元中提取11%的级差奖给你,那么你就从A身上获得了660元,以此类推,你同样可从A发展的B、B发展的C身上获得他们销售的级差奖,团队的销售业绩越高,业务主任获得的奖金越多;

  其三是销售服务花红,业务主任当月完成6000元保健品销售后,就还可拿到康宝莱全国市场当月销售额的0.75%的奖金;

  其四是管理花红,作为业务主任,其团队月销售额达到12万元时,就可以拿到康宝莱全国当月销售额0.25%的奖金;

  其五是团队市场拓展奖,成为业务主任后,可以拿到自己所发展的A、B、C三代横排无限的所有业绩的5%;

  其六是优秀拓展奖,该奖也与团队的销售业绩挂钩。“营养顾问”们告诉记者,业务主任的平均月薪为3000至5000元,大概需要1-3个月就可从业务代表升到业务主任。

  “我的月收入是2万元,而我做康宝莱只有1年半的时间”。东花市南里康宝莱“营养餐吧”的营养顾问这样告诉记者。在他画的构架图中,业务主任之上是业务经理。业务主任要成为业务经理,其条件是自己要去发展A、B、C三代,横排无限的团队,团队连续三个月业绩要完成24万。业务经理可获得A、B、C三代销售额的7%,无限代销售额的2%。业务经理之上是业务总监,其条件也是自己要去发展A、B、C三代,横排无限的团队,团队连续三个月业绩完成96万。总监可获得A、B、C三代销售额的9%加无限代的4%。业务总监再上一个台阶是产品大使,其条件是团队连续三个月业绩完成240万,产品大使可获得A、B、C三代销售额的11%加无限代的6%和全国分红的1%以及全球分红的1%。产品大使培养5个大使市场就可成为品牌大使,其将获得A、B、C三代销售额的12%加无限代的7%及全国分红的1.3%和全球分红的1%。

  财富分析图表

  上写“讲完撕掉”

  按照营养餐吧中的“营养顾问”的说法,销售康宝莱产品获得高收入是可以预期的。

  他们给记者进行了收入可行性分析和远景展望,1-3个月就可从业务代表到业务主任,其平均月薪为3000-5000元;用6到12个月成为“业务经理”,月收入1.5万至5万元;用1到3年时间成为“业务总监”,月收入6万至15万元;3年晋升为“产品大使”,月收入20万元以上;5年左右时间成为尊贵的“品牌大使”,月收入为50万元至100万元。按照他们的说法,不仅能获得丰厚的收入,还能免费旅游:业务经理能享受3天2夜的国内旅游,业务总监能享受4天3夜的国外旅游,产品大使能到美国总部享受5天4夜游,而品牌大使则无限次环球旅游。

  他们给记者计算,加入康宝莱保健品销售团队后,最高可从公司获得销售额53%的报酬。而在《直销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当记者一再提出疑问,凭借个人的力量能否拥有巨额财富时,他们都向记者表示,“财富不是你一个人在创造,康宝莱直销的魅力就在于它的无限代!如果每个人都知道了,就不是机会了”。

  

  ■暗访一、在康宝莱优士阁营养餐吧,工作人员向记者面授快速致富的营销模式(4/6张)

  在展示财富计划时,记者注意到,在他们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图表右下角处写着“打预防针,讲完撕掉”等字样。

  公司培训会上

  无证人士主讲

  “你可以去看,我的介绍人全都开着奔驰、住着洋房,车都是全款买的!” 营养餐吧的工作人员给记者描绘了灿烂的“钱景”,同时,还力邀记者参加培训会。

  日前,记者来到位于大郊亭桥东北角的康宝莱北京分公司二楼会议室时,这里已经聚集了近200人,后来的人因为没座,不得不站着。从成都来的苏先生自称是康宝莱的业务总监,在台上,他从自己使用康宝莱产品增重的效果说起,一直讲到以此为终生职业和从中获得的财富和社会肯定。他的演讲告一段落后,紧接着,六七个人鱼贯走上讲台讲起自己在产品销售中获得的成功。会场不时响起掌声。

  据专家介绍,《直销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对直销员培训的授课人员应当是直销企业正式员工,并具有直销培训员证,记者查看商务部网站公示的康宝莱公司获得直销培训员证的18个人当中,并无此人。

  邀请记者参会的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这样的培训会经常在公司会议室或宾馆、饭店举办。参加完培训会后,邀请记者去的“健康顾问”和记者一起谈体会,并提示记者可以先列一个名单,其中包括亲戚、朋友、同学、父母、兄弟,然后一一打电话,向他们介绍产品并使其成为消费者。

  公司回应

  网友提传销质疑

  康宝莱予以否认

  “康宝莱是传销吗”?“要当‘业务主任’必须交3.5万元买货,不想干了还不退货,‘主任’可以从下线的销售额中获取提成,这不是传销是什么”等问题在百度贴吧的“康宝莱吧”上引发大讨论,有的帖子跟帖达上百条。昨天,记者在网上看见,关于康宝莱的营销模式,网上有着激烈的争论。

  ■众网友质疑“康宝莱”模式

  名为“间魂”的网友称:“我在那儿做了半年赔了4万多元,他们的模式完全是传销模式,每人只要加入就得买差不多5万多的货。主要工作就是不停地找下线,卖产品的很少,因为卖产品根本就不会赚钱,只有下线越多,你就爬得越高赚得越多,但是难度相当的大,基本上就是踏着别人的尸骨成就你的金钱梦”。

  “七姐妹”网友称,“康宝莱披着直销的外套,实为传销”,并举例子说做康宝莱想成为“业务主任”,必须购买4000PV的货物。康宝莱的参加者通过以认购商品的形式变相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取得加入、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通过介绍他人参加发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组织体系;利用参加者认购商品的货款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其发展人员数量决定。

  也有持不同意见的网友,名为“步步”的网友说:“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然后点击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系统最左边有批准审核的直销公司看看,第12个是哪个公司?不是康宝莱是什么?真不知道说康宝莱是传销的人究竟是嫉妒?还是心理有问题?”

  ■康宝莱否认传销之说 针对部分网友提出的康宝莱营销模式是否为传销的质疑,康宝莱公司大北京区的负责人予以了否认。

  接受记者采访时,该负责人表示,记者采访中取得的材料并非康宝莱印制,也未经康宝莱授权,而营养餐吧的工作人员在销售过程中表述的销售收入和构成框架在康宝莱公司亦不存在。

  不过,记者调查中了解到,东花市南里和优士阁两处营养餐吧均是经康宝莱公司授权的经销商开设的。

  ■康宝莱系拥有直销牌照的企业

  尽管网友发帖质疑康宝莱的经营模式,但其在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并无不良信用记录。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在我国从事直销经营须经商务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直销。同时也严格规定,直销企业从事直销,必须遵守《直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传销。

  目前,商务部批准的有“直销”牌照的企业共有24家,其中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2007年获得了商务部批准的直销经营许可证,属于合法的“直销”企业。

  康宝莱经营网点推荐销售模式被指传销疑

  新闻内存

  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介绍,美国人马克·休斯在1980年2月,于洛杉矶创立了康宝莱公司。康宝莱英文名字Herbalife意思是“草本生活”。康宝莱中国总部设立在上海,公司员工达2000多人,在全球68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公司。康宝莱采用直销模式销售产品,是全球主要的直销企业之一。

  查询工商部门公开的企业信息记录显示,康宝莱在北京注册的分别是一家分公司和一家办事处,即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和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业内说法

  隐蔽“传销”难取证

  工商监管有难度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被发展人员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任何行为都属于传销。

  据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透露,尽管随着《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等陆续出台,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在关于直销企业的监管制度设计上日臻完善,但实际监管中仍然很难。

  工商执法人员主要查处传销行为,但事情并不简单,从获取举报线索到调查取证还有很多困难。举报者手里掌握的大量调查记录、现场照片、传销内部资料等只能作为线索,并不能成为工商认定传销的证据。

  “要认定‘拉人头’及复式计酬,需要获取公司相关财务报表,然而凡是全国范围内经营的这类企业,都有非常高的警惕性,查抄一家小门店,几乎找不到有价值的证据”。另据打击传销的一线工商人员透露,传销企业为了逃避打击都很“老练”,给下线培训的资料和承诺书等,不会留下公司的印章或者可以认定其传销的证据,很多案件多年难以定性。即便在工商、公安严打时,捣毁一些窝点,遣返部分底层传销人员,或者抓些“小鱼小虾”,但真正涉嫌犯有组织传销罪的核心人物,常常难以落网。

  专家介绍, 一直以来,我国都对传销采取高压态势,传销在包括北京在内的大城市得到了遏止,但个别直销公司为获取巨额利润和快速发展,不惜铤而走险,其具有极强的隐蔽性。

  相关报道:康宝莱公司涉嫌传销 4.8万买个营销主任

  花4.8万元买个营销“主任”,从此以后就可以财源滚滚,这样的好事能信吗?昨日,10多位营销公司的“业务主任”向思明区工商局投诉说,他们花了从1.2万元到4.8万元不等的费用,当上业务主任后,才感到自己受骗上当,要求退货还钱,却又遭到了拒绝。

  投诉者认为,公司这种行为涉嫌传销,据他们反映,除了他们,还有许多人向公司“买”主任,涉及金额多达百万元。

  目前,思明区工商局已经受理了这些投诉,正在进行调查。

  导火线

  经理“失踪”引发危机

  引发此次危机的根源之一是草本公司一位姓周的经理“失踪”了。据投诉者田先生说,他发觉情形不对时,曾向公司提出退款要求。但拉他入伙的那个周经理后来逃走了,根本找不到人。

  还有几位投诉者说,他们除了花钱“买”主任之外,还借款给草本公司的周经理,但现在周经理手机关机,人也不见踪影了。他们向记者出示了周经理写给他们的借条,借款金额从1万多元到2万多元不等。

  正是在找不到周经理的情况下,引发了信任危机,许多“主任”相继向公司提出“还钱”、“退货”等要求。对此,“康宝莱”厦门分公司李经理说,周经理的行为完全是个人行为,不代表公司。目前“康宝莱”公司和草本公司也都找不到周经理,具体情况还有待查证。但是,如果周经理携款逃逸的情况属实,公司将开除他,并移交警方处理。

  |当事人揭秘|

  “五年内可成百万富翁”

  “我们要打工一辈子吗?不,我们要自己当老板!”“加入我们的销售队伍,五年内可以成为百万富翁。”

  “草本风格美容公司”宣传的这些口号,让吴先生交了两万元。他第一次参加该公司的宣传会,听“销售先进人物”在台上宣扬自己的辉煌成就和不断成长的发展史,就被深深地打动了。

  该公司从事经销“康宝莱”系列产品,但在该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法定允许的经营范围却是“美容信息咨询服务”。在交了100元的“报名费”后,吴先生正式加入了“草本风格美容公司”。在激情气氛的感染下,他仿佛看见了自己买房、买车的美好前途。

  但是实现“梦想”还有点“小障碍”。进入公司后,公司领导告诉他们,交了100元还只是“业务代表”。业务代表没有利润抽成,他们需要实现4.8万元的销售业绩后,才能当上“主任”。而“主任”不仅有高比例的销售抽成,还可以从下级的销售业绩中抽成。因此,要挣钱,就得当“主任”。理论上,需要销售4.8万元的“康宝莱”产品,才能晋级当主任。

  主任可合伙“打包”买

  吴先生说,“公司领导就建议我自己先买4.8万元的‘康宝莱’产品,这样我就可以直接晋级主任。他们还说,如果我没有那么多钱,还可以选择‘主任打包’的做法。”也就是说,如果想当主任,又没有4.8万元的话,那么他可以和别人合伙“打包”花4.8万元,同样可以买一个“主任”,只是由几个人“共享”主任的权利。

  在上级领导的宣传下,吴先生和另外的业务员合伙凑了一笔钱,成了“打包”主任。他交钱时,连发票和手续都没有。

  成了“主任”还一直贴钱

  花了钱,终于成了“主任”,他手底下有了十几个业务代表。眼看着就要实现致富梦想了,但是,结果他发现不仅没能挣钱,还要再继续贴钱给公司。吴先生说:“每个月至少要完成2400元的销售业绩,如果完不成,主任就没了,回去当业务代表。”于是,他每个月又要贴2400元,购买公司经销的产品。“这样一直贴钱!我真的忍受不了。”

  另据“康宝莱”厦门公司负责人李先生介绍,业务代表向他们购买产品达到一定的金额,他们就会在下个月从该业务代表所交金额中抽取一定的比例返还给他,作为对他的佣金。而据多名投诉者反映,他们在当业务代表时,草本公司规定,必须通过原主任向“康宝莱”上交货款,而结果所交的货款没有任何返还。草本公司法人代表吴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公司个别“主任”将本该属于投诉者的那部分佣金据为己有,那么这种做法就不符合公司的规定,就是违规行为。对于这种情况,投诉者可以直接向她投诉,公司会对此进行调查。

  主任要继续“发展”主任

  还有许多投诉者称,他们的遭遇和吴先生相差无几。周女士交了两万元当上了主任。她说,当时公司一位姓周的经理,拿出工资卡给她看,证明自己月入上万元。在这种诱惑下,她交了钱。令她奇怪的是,公司并不让她卖产品,而且公司也不向她带来的客户销售产品,而是让她发展下线,争取让下线花钱买主任。她的上线“主任”还说,只要她能拉到下线加入,下线交给公司的钱,可以抽成30%给她。如果是4.8万元,她就可以有1万4千多元的利润。

  袁小姐借来两万多元,加入了“打包”主任的队伍。据她说,许多被骗的人没地方住,就到老家去了,有的人没钱买东西吃,就吃公司卖给他们的保健品。

  “我被骗,我要捞回来”

  田先生说,他们都是盯上刚毕业的学生或者急于找工作的人,这样才会有更多的人到公司,进入之前都要“洗脑”,让人觉得前途无量。

  吴先生说,一名姓周的厦门大学大四女学生考上了研究生,将家里给她的两万多元研究生学费交给了公司;一名姓郭的厦门大学大二学生甚至辍学进入公司。

  吴先生还说,一些交了钱当上“主任”的人有一种心态,就是“我被骗了,我就要捞回来”。他说:“有良知的人没有几个,他们自己也会因此去骗人,去拼命发展下线,并怂恿他们交钱。”

  “公司已有上千名成员”

  从3月以来,吴先生先后发展了15人进公司,但由于仍心存疑虑,他没有像其他主任一样要他们交钱,其中两名新人要交钱,也被他劝阻住。虽然,吴先生本可以从新人交的钱里抽成30%,但他说:“这些人经济上一般都比较窘迫,我不能骗他们。”

  据投诉者说,草本公司自去年11月份进入厦门,现在已经有上千名成员。到目前,该公司收到“主任”购买公司产品的钱达数百万元。

  目前,投诉的“主任”们普遍要求退货拿回自己的钱。针对他们的要求,昨天,记者采访了草本公司马经理,他说,“是他们自己要购买‘康宝莱’的货,我们公司的做法并无不当。”

  |公司回应|

  有人想跳槽才要求退货

  收到投诉后,“康宝莱”厦门分公司的人对事情进行了调查,分公司李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投诉者的反映并不属实。

  “据我们了解,这些投诉者当中,有个别人想跳槽去从事非法传销。这种情况下,他们就不想再继续销售‘康宝莱’产品,于是他们就提出退货。但是,当初他们自己要进‘康宝莱’的货,现在又无理由地提出退货。”

  据李经理说,这些投诉者购进的货当中,有部分是食品类,有些是非食品类的。根据直销法规定,食品类产品是不能退货的。而非食品类产品,如美容品等,退货期限也不能超过45天。因此,许多投诉者要求退货,是不符合规定的。

  新闻链接

  什么是传销?

  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专家介绍说,传销的利润来源不是靠零售产品而是靠下线入会的费用。最近查获的非法传销活动通常都是无商品的销售,就是俗称的“拉人头”销售。这些传销以骗来多少人为依据进行计酬和提成,所谓的商品只是作为一个媒介,并没有到消费者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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