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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传销淄博案件全景披露:包某某等两人获利6.9亿,20人被处罚金共计3770万

2020-11-04 08:48    来源: 新浪潮杂志󰄲0 󰋇 15381 次

  继两个月前赤峰第一人涉案400万被公诉后,华林传销案淄博案件也有了详情披露。(欲知更多请点击:249亿!“华林”涉案情况最新公布;赤峰第一人涉案400万被公诉)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示《姜玉兰、孙龙飞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二审刑事裁定书》,不仅驳回二人的上诉请求,并对20位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华林系统领带人做出终审裁定。其中,华林拓荒者系统创始人包东臣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罚金1500万元。

  据新浪潮粗略计算,此次判刑的20人非法所得超过10亿元,罚金共计3770万元。

  涉案被告20人,两人上诉被驳回

  在一审判决中,20名华林案件涉案人员因组织、领导传销罪判刑并处罚金。其中,包括本次二审提出上诉的姜玉兰、孙龙飞二人。

  据悉,姜玉兰2012年加入华林,先后担任华健体系德霖团队领导人、华健体系二级体系领导人,组织、召集下线会员参加华健体系招商会,领导、管理下线会员。截至案发,姜玉兰下线会员点位16102人,层级77层,非法获利24987383元。而孙龙飞2010年加入华林,先后担任拓荒者体系下玄智团队领导人、智信体系领导人,组织、召集智信体系招商会,领导、管理下线会员。截至案发,孙龙飞、杨某3共用点位下线会员215138人,层级526层,非法获利96740033.59元。

  在一审中,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判处姜玉兰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罚金200万元;判处孙龙飞有期徒刑四年,罚金500万元。

  对此,二人表示不服。姜玉兰上诉称自己行为不属于犯罪,也不是组织、领导者,不应按照犯罪处理。原审判决认定其非法获利数额与事实不符,其中,1320万余元购货款是公司单方扣款,其还为许多会员支付会费、支出大量接待费用,均不应计入获利数额,且2019年初公司管理系统关闭,奖金及购货款均不能转出、使用,仍留在公司,其并未实际获取。此外,查封或冻结的财产,包含家人合法财产,侵害他人合法利益。

  孙龙飞的上诉理由则为其系从犯、自首,积极退赃,认罪认罚,有立功表现,原审判决量刑过重。原审判决认定孙龙飞涉案金额错误,孙龙飞于2015年9月在其母亲之后加入华林,二人并非同时参与组织传销活动,其母亲涉案金额及具有直销牌照商品的经营数额均应扣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姜玉兰、孙龙飞及其各自辩护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故不予采纳,维持原判。

  层级最高可达642层

  据刑事裁定书显示,自2006年以来,谢彦人、张秀梅、包东臣、马侠、王喜玲、姜延华、姜玉兰、房师红、黄海燕、郭燕、尚秀健、邢乃波等人先后加入华林,以销售狻戬平DDS美容养生按摩器等产品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2500元至100000元不等的费用购买产品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高额回馈为诱饵,宣传“对碰奖”“推荐奖”“代数奖”等奖金制度,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不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谢彦人、张秀梅2006年加入华林。作为该公司副总经理,谢彦人参与奖金制度的制定、修改,联系设计、制作会员管理系统,研发、培训DDS理疗技术,在传销活动中起到管理、协调、培训等作用。同时,谢彦人、张秀梅积极宣传该公司的奖金制度和运作模式,积极发展下线,领导、管理下线会员。截至案发,两人下线会员点位615912人,层级642层,非法获利48064641元。

  包东臣、马侠2007年加入华林。2013年至2017年期间,包东臣担任该公司拓荒者体系领导人,参与策划、制定公司的营销方案,组织、召集拓荒者体系招商会,领导、管理下线会员。马侠负责拓荒者体系的财务工作,积极协助包东臣领导、管理拓荒者体系。截至案发,包东臣、马侠下线会员点位519124人,层级590层,非法获利695928682元。

  姜延华先后担任拓荒者体系玄元团队领导人、善诚体系领导人,组织、召集善诚体系招商会,领导、管理下线会员。2018年4月,姜延华指使马天亮制作、开发了德众直播平台网站和APP软件,面向善诚体系会员开通直播,用于善诚体系成某培训、开会等,并通过会员奖赏直播讲师的方式获利。截至案发,姜延华下线会员点位116878人,层级160层,非法获利9000770元;通过德众直播平台非法获利124万余元,其中马天亮获利20万元。

  邢淑珍伙同姜延华积极宣传该公司的奖金制度和运作模式,积极发展下线,担任拓荒者体系下玄元体系领导人,组织、召集玄元体系招商会。截至案发,邢淑珍点位下线会员361344人,层级555层,非法获利65589936.28元。

  粗略估计,此次判刑的20名被告非法所得超过10亿元。

  20人罚金超三千万

  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六十七条第一、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刑。

  其中,包东臣被判有期徒刑五年,罚金1500万元;

  马侠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300万元;

  谢彦人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罚金5万元;

  张秀梅被判有期徒刑四年,罚金300万元;

  姜延华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200万元;

  王喜玲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60万元;

  姜玉兰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罚金200万元;

  房师红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80万元;

  黄海燕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罚金40万元;

  郭燕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15万元;

  尚秀健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10万元;

  闫伟东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5万元;

  马天亮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5万元;

  孙龙飞被判有期徒刑四年,罚金500万元;

  周洪侠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90万元;

  陈延霞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罚金50万元;

  徐爱锦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罚金5万元;

  于传兵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罚金5万元;

  邢淑珍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罚金400万元。

  此外,以窝藏罪判处邢乃波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经查,邢乃波作为黄海燕华健体系德润团队成员,积极参加传销活动。截至案发,下线会员点位85人,层级20层,非法获利89000元。2018年12月24日,邢乃波在明知黄海燕、房师红可能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的情况下,仍给二人提供住处、购买生活用品、办理新手机卡来躲避抓捕。

  据悉,案发后,包东臣、马侠主动退缴违法所得1171万元;姜延华、邢淑珍主动退缴违法所得915万元;孙龙飞、王喜玲、马天亮、闫伟东、郭燕、徐爱锦分别主动退缴违法所得1221万、194万、15万、25.3万、10万、3万。

  追缴包东臣、马侠违法所得6.95亿元等,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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