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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幂与魔力show肖像权纠纷案,有反转!

2020-11-07 11:22    来源:美商社󰄲0 󰋇 7576 次

  近日,美商社收到知情人士消息称,杨幂与知名微商品牌魔力show母公司佰润(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关肖像权纠纷一案有反转。

  根据该消息人士提供的法律判决书,佰润生物对案外人心德传奇(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德传奇)进行了起诉,目前已获得法院支持。

  据悉,2018年8月18日,心德传奇向佰润生物提供电影《分手大师》剧组出具的授权书,授权内容为“心德传奇有权代理本电影《分手大师》洽谈及确定本公司剧照代言、企业形象宣传、海报、产品包装、招商宣传等”,授权期限为201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0日止。

  佰润生物基于以上授权书与心德传奇签订《广告合同》并向心德传奇支付70万元购买《分手大师》杨幂剧照4张,作为“魔力show”品牌推广使用,授权期限为2018年8月18日-2019年8月18日。

  2018年8月18日,心德传奇向佰润生物提供杨幂签名的授权书,内容为杨幂担任佰润公司旗下“魔力show”品牌推广使用,授权期限为2018年8月18日-2019年8月18日。因此,佰润生物未进一步核实授权的真实性使用杨幂肖像,存在一定过失,客观上侵害了杨幂的肖像权,但佰润生物没有侵犯杨幂肖像权的主观故意,客观上也是受害方。

  并且,佰润生物在收到起诉状后,方才得知侵权事实,立即主动删除涉及杨幂肖像的全部内容,侵权时间极短,侵权情节轻微。

  依据已生效的2971号、138号民事判决书认定 之事实及杨幂出具的《回复说明》,心德传奇公司向佰润公司提供的 《授权书三》及心德传奇公司提交的《授权书二》上载杨幕签名均非本人所签,杨幂及其经纪公司从未授权心德传奇公司或佰润公司进行业务合作,未出具过任何授权书或其他形式的授权文件。

  经法院释明,心德传奇公司未能提供其获取《授权许可声明》《授权书》等文件的合法来源或途径,未能提供其他可证明其具有合法使用杨幂肖像的权利证明材料或可授权他人合法使用杨幂肖像的权利证明文件,故本院认定心德传奇公司已构成严重违约。

  法院还对佰润公司要求心德传奇公司退还合同款70万元并自付款日起算相应利息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法院判决:

  一、被告心德传奇(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佰润(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同款70万元

  二、被告心德传奇(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给付原告佰润(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利息(均以35万为 基数,分别自二O一八年八月十九日、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起至 二。一九年八月十九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 类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计算;以70万为基数,自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 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三、被告心德传奇(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给付原告佰润(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87 100元;

  四、被告心德传奇(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给付原告佰润(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律师费3万元、保全 受理费5000元及诉讼保全责任险费2000元。

  据业内人士称,“类似佰润生物魔力show品牌的遭遇,近年来在微商中时有发生,其实就是品牌方不了解情况,被中间商公司所欺骗,最终造成了侵权的结果,并非品牌方主观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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