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网 󰊯 新闻资讯 󰊯 打传前线 󰊯 正文

“云集品”购物平台涉嫌传销辩护案例

2020-11-09 09:17    来源:成都刑事辩护律师󰄲0 󰋇 12805 次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

  (2020)川0724刑初4号

  公诉机关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熊*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6月,被告人熊*获知“云集品”购物平台购物可以返利,发展下线有提成,后在网上注册成为“云集品”平台会员开始购物,因购物数额大和发展下线人数多,成为“云集品”绵阳市安州区、北川羌族自治县区域团队负责人,而后熊*又发展冯某等人成为下线,按公司规定下线会员必须购买一定金额的产品套装或消费一定金额进入整个会员层级中,后以店铺主的身份入驻平台,公司根据店主消费、店铺销售额和发展的下级店铺级别和数量等条件,作为职务晋升和奖励报酬的依据。二人积极发展下线,以成立会员微信群、组织会员开会、讲解推荐等方式,积极、大量发展下线,其下线会员按照顺序形成等级。被告人熊*,会员ID:1380202472,在整个会员层级关系中处于第20层,下线层数(含本人)有23层,下线会员数(含本人)有20445个,直推会员数有14个,奖金75,138.43美元,提现14,240美元。

  被告人的辩护人对公诉人出示的鉴定意见提出异议,认为下线人数只有56人。被告人熊*在整个会员层级关系中处于第20层,并非首要发起组织人员,其下级大部分人员亦并非由其直接发展和操控,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依法减轻处罚。被告人熊*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被告人熊*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已有[0]条评论,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