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五区三省联合严打传销
9月26日,西部五区三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研讨会在乌鲁木齐举行。签订了《加强打击传销工作区域执法协作协议》和《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区域协作协议》后,西部五区三省(新疆、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陕西、甘肃、青海)工商部门将在加强打击传销工作和消费维权工作方面进行合作。在查处传销案件时,涉及省际间相关地区的,将及时通报相关省区级工商部门,跨区域的重大案件应在立案时及时通报。
今后,消费者在五区三省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时发生纠纷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向发生地或居住地工商部门、消协进行申(投)诉。工商部门或消协受理申(投)诉后,将依据实际情况核实查证,对于涉及跨省区的消费者申(投)诉,将及时提请所在省区局或消协将受理情况移转至发生地省区局或消协,由发生地省区局或消协安排处理并予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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