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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易商通”案一审宣判!高志华被判无期!

2021-03-26 08:22    来源:谎言终点站󰄲0 󰋇 48356 次

  2018年10月31日,北京市大兴公安局发布公告:

  2020年11月底,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高志华、王新会、马汝珊、袁中光、韦琰均等人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开庭审理。

  几个月过去了,一审结果如何?

  2021年3月2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一审宣判。

  宣判结果如下:

  易商通董事长高志华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易商通案涉案资金超200亿,涉及会员超20万,依据现有法律规定,集资诈骗罪名成立的顶格处罚是无期徒刑,显然一审法院做出了最重处罚判决。

  另外王新会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罚款40万;

  马汝珊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款35万;

  袁中光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款25万;

  韦琰均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款25万;

  其他如孙翠玲、刘翠霞、杜岩虎、程彬、倪德华、孙萍、潘桂云、彭福玲、陈吕、王秀荣、韩梦蕾、李辉、喻卓、宋鸿钧、郑子华、刘媛、杨春玲、杜文才等均被判处缓刑到有期徒刑数年不等并罚金。

  曾风云一时的“易商通”,终于“尘埃落定”!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罪名为“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于“受害者”而言,这也许是一个好消息,根据法律规定,对于“集资诈骗”和“非吸”类案件,将根据现有金额按比例返回投资者!

  最后只能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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