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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3000余人参与“PTFX”网络传销组织 三名传销骨干被判刑

2021-05-06 08:22    来源:李旭反传销团队󰄲0 󰋇 9887 次

  5月4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邳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传销案,该传销组织打着投资“普顿PTFX”外汇可以获得高额回报的旗号实施传销诈骗活动,三名被告人加入该组织后,积极发展下线,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经审理查明,未经国家批准的PTFX外汇投资交易平台(以下简称PTFX平台)运作模式及程序是:

  (1)参与人员经上线介绍登入PTFX平台网页,输入姓名、上线人员账号等相关信息,绑定银行账户注册成为普顿平台会员。

  (2)会员把投资款转入PTFX平台指定的银行账户,而该银行账户是经常更换不确定,甚至冒用他人的银行账户。后台人员(或系统自动)将会员投入款兑换为美元,按照1:1的比值显示在会员所在PTFX平台页面“积分钱包”中。

  (3)会员在PTFX平台显示的若干投资跟单操盘手中选择一个代为外汇交易。

  (4)收益:第一,跟单获利,即委托操盘手交易盈利分配,投资者70%、操盘手15%、上线领导分五代发放15%;第二,利益分红分为五级发放;第三,交易佣金,即当会员发展下线层级及人数达到PTFX平台设置的要求,通过会员培训考试晋升由低到高的I、IB、MIB、PIB、PIB2不同级别,并由此等级获得相应佣金转入会员“积分钱包”;第五,PTFX设置提现,资金进出自如。

  2017年2月,被告人高某被他人发展为PTFX平台传销组织会员后,为谋取利益,通过微信、朋友介绍等方式宣传PTFX传销平台,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至案发前,被告人高某为PIB级,发展下级会员九层,人数为3000余人,非法获利约400万元。

  2020年6月17日,被告人高某被邳州市公安局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2017年至2019年11月,高某、被告人吴某、周某等人利用QQ群、微信群以及面对面、工作室授课等方式宣传PTFX传销平台、并发展他人注册成为下级会员,要求会员缴纳入会费,按照直接或者间接推荐关系组成上下层级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其中被告人吴某为MIB级,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级会员八层、人数600余人,非法获利人民币200余万元;被告人周某为IB级,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级会员四层,人数为60余人,非法获利人民币30余万元。

  2020年5月9日、5月18日,被告人周某、吴某分别被邳州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吴某、周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认罪悔罪表现,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被告人高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吴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被告人周某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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