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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盈天下”传销案公开宣判

2021-06-17 08:35    来源:南宁日报社󰄲0 󰋇 22947 次

  日前,百色德保县人民法院对“隆盈天下”传销涉案人员李羿、黄明兴、周文峰、刘瑜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12月,黄某晖(另案处理)注册成立广西隆盈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后与同伙在公司隆盈天下网络平台中植入会员制度和奖励制度,以消费优惠、购买团购包返还团购点等为诱饵,引诱他人在隆盈天下平台注册成为会员,通过发展下线会员骗取钱财,实施传销活动。李羿、黄明兴、周文峰、刘瑜加入该平台,以隆盈天下平台为依托,通过聚会或微信朋友圈宣传隆盈天下平台,发展他人成为下线会员,利用上诉渠道商会员账户通过隆盈天下平台实际获收益。

  法院经审理认为,4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本案中,4被告人直接或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120人以上且层级在3层以上,且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交纳的传销资金累计均超过250万元,故4被告人的行为均属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

  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等,法院依法作出判罚:被告人李羿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被告人黄明兴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被告人周文峰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被告人刘瑜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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