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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名“老总”被审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传销案!

2021-09-17 08:27    来源: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0 󰋇 12697 次

  近日,金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金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等26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故意伤害犯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以来,张某某等26人虚构事实,以实现“中国梦”、投资“西部大开发”“光伏发电”等项目为幌子,诱骗河南籍、四川籍、山西籍等地人员来金参与传销活动。忽悠他人缴纳“申购款”3.35万元成为“业务员”,并按一定顺序组成五个层级,再许以计酬、晋升,鼓励成员继续“拉人头”加入,至2020年8月,以张某某为首的传销体系发展下线总计超1000余人。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在本市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庭审前,金川区人民法院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的要求,就相关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精心制定了庭审和警务保障等预案。庭审中,合议庭就检察机关指控的张某某等26人涉嫌的罪名和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围绕定罪和量刑等情节充分发表了意见,26名被告人依次做了最后陈述。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数较多,该案将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之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传销致富路不通,竹篮打水一场空;传销骗人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当前,传销犯罪愈演愈烈,特别是网络传销犯罪日益猖獗,涉及人员众多,地域广泛,涉案金额巨大,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提醒广大群众,对传销组织要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受骗,参与传销害人害己,最终必将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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