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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克集团涉嫌传销被冻结账户后续:行政复议遭驳回

2022-12-21 09:09󰄲0 󰋇 3698 次

  日前,重庆法治报《法治与消费》栏目从执法部门获悉,巴克(唐山)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巴克集团)巴克(唐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迈巴克(河北)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惠东海、惠连旺涉嫌传销被成武县人民法院裁定冻结银行存款9455万元后,巴克集团与上述公司、惠连旺等不服该判决于2022年11月22日向成武县人民法院申请了行政复议。随后该复议申请被法院驳回。

  据相关知情人员介绍称,巴克集团等提交的复议申请,已超出了“当事人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相关规定,成武县人民法院最终裁定驳回了巴克集团等复议申请。

  律师表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除此之外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不予受理; 另外,超过法定行政复议时限的,虽属行政复议受理范围,但因超时限,同样不予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

  (二)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

  (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六)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

  (八)起诉人重复起诉的;

  (九)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十)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

  (十一)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要件的。

  此前,本栏目发布的《巴克集团关联公司及人员因涉嫌传销被法院冻结账户》报道中,成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巴克集团传销案时,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于2022年10月11日向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上述公司及人员名下银行存款额度为9455万元。成武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于2022年10月12日作出(2022)鲁1723财保368号行政裁定书的判决,对巴克集团等公司及惠东海名下银行存款 9455 万元予以冻结。

  据巴克集团公司官网介绍,巴克集团是以表皮与肌肉创面修复技术为基础,集产、销、研、临床、健康产业为一体的医疗生物科技企业,旗下拥有“巴纳克、巴微克”两项品牌。据悉,巴克集团分为一级经销商、二级经销商、三种大客户。其中,一级经销商:联合创始人(投资总代),二级经销商总代(合作总代),三种大客户,分为金卡(批发客户)、银卡(团购客户)、VIP(折扣客户)。享有提货奖和推荐奖等奖励。

  此外,巴克集团还因宣称“细胞再生技术”解决烧伤治疗世界难题,旗下多款“消字号”产品宣称医疗功效,被中国网财经发文质疑。

  报道称,巴克集团旗下产品“巴克蚓多肽压片糖果”,被宣称对血管可起到清理疏通的效果,可改善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高尿酸、脑血栓、劲椎病引起脑供血不足及颈动脉斑块等疾病。然而该产品无论是在国家药监局网站,亦或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备案中,均未能查询到相关备案信息。报道认为巴克集团虚假宣传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

  最后,重庆法治报《法治与消费》栏目提醒广大网友: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属于传销行为,请网友们对此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来源:重庆法治报《法治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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