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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监管的最终目的是更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

2013-03-18 12:09󰄲4 󰋇 17628 次

   3月14日,由中国消费者报社、中国消费网主办的 “直销企业践行社会责任与保护消费者权益座谈会”在国家工商总局十楼会议室举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国华、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姜天波、中国消费者报社社长白京华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法学专家徐海燕教授、直销研究专家杨谦教授、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杨国晋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发言。29家直销企业的60余位企业代表应邀出席本次座谈会,部分与会企业提交了书面发言材料。

   与会人士认为,直销企业践行社会责任,一定要把保护消费者权益放在突出的位置,要在企业内部建立起相应的约束机制,做出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以诚信守法经营为底线,以让消费者满意为目标,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促进直销行业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国华

   今天会议的主题是“践行社会责任与保护消费者权益”,这个主题符合当前以人为本的大政方针,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讨论这个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维护消费者权益是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也是工商机关直销监管工作的最终目的。工商机关通过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促进直销行业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以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2012年5月,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在上海组织召开了全国直销企业工作座谈会。一年来,各级工商机关、各直销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总局要求,加大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力度,取得了良好效果。直销行业的负面形象正在逐步扭转,正面形象在进一步树立。2012年以来,直销企业营业额进一步增加,直销区域进一步扩大。与2011年相比,2012年工商机关在全国范围内查办的直销案件数大幅度下降,接到的投诉和举报与上年基本持平,可以说,目前直销行业在稳步健康发展。

  但是必须看到,当前在直销经营活动各环节中,一些违规违法行为还不同程度存在,如夸大产品功效、夸大计酬制度等,个别直销企业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存在疏于管理、管理不善甚至放纵经销商、直销员违规的行为,这些行为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危及整个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极易使直销行业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正面形象毁于一旦。所以各直销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核心位置,而不要盲目追求企业发展速度、盈利水平。

  我们强调企业践行社会责任,从字面理解,就是对社会要负责任,对消费者要有担当。在中国开展直销经营,就要遵守中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这是法律层面的要求,也是最基本的要求。除此之外,直销企业还要自觉把企业社会责任树立到道德层面上来,企业不光要有知名度,还要有美誉度。

  具体而言,直销企业要注意产品质量问题。产品质量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直销企业要始终把产品质量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自觉规范生产活动,不断提高生产水平,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质量合格的产品。不要为了降低成本、贪图更大的利润,以次充好、以假乱真。

  直销企业不得夸大宣传。我们调研时发现有些直销企业的内部资料宣传一夜暴富。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在招募或培训直销员时,应真实披露直销的风险与收入,不得夸大预期收入。各直销企业对此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当前全国直销员有几百万,如果一个个都有一夜暴富而又实现不了的“梦想”,将会成为一个很大的问题。

  企业不得夸大产品功效。夸大产品功效也是直销企业容易犯的一个毛病。企业通过直销员销售产品时,一定要实事求是,应向消费者提供产品的真实情况。产品信息应真实、准确、全面、实用,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直销企业要注意产品退换货问题。能否退换货是直销与传销的区别之一。直销企业要积极落实法规规定的直销产品30日无因退换货制度,提供多种方便、有效的退换货途径,及时、迅速地处理消费者退换货要求,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

  直销企业的激励制度要适度。即销售目标要实际,激励政策要适度。

  总之,直销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绝不是一个符号、一个口号。我们下一步要对直销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进行评估和打分,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各直销企业要承诺,更要行动。我们希望直销业能健康发展,真正发展成为一个有社会责任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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